中国海监启用“海洋执法监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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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民.中国海监启用“海洋执法监察证”[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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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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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监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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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海监执法监察员从2002年10月1日起更换证件,启用“海洋执法监察证”,原“海洋监察证”作废。海洋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海洋执法监察证”,这是行政法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是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证件。“海洋执法监察证”封面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徽下是汉、英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执法监察证”。证件内有2寸免冠照片,汉、英文字填写姓名、性别、隶属单位、发证机关等内容。中国海监总队为做好换发证件工作,下发了《关于换发证件及胸牌的通知》,规定了该证件换发的人员范围、换发时间及所需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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