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禁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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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砖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特别强调要把保护基本农田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又指出,土地是民生之本,保护土地是一项基本国策,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珍惜和保护每一寸土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情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要求,结合基本农田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非农业建设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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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农田 违法占地 《土地管理法》 审批 占补平衡制度 耕地保护 |
Notice on Forbiding Occupying Basic Soil by Un-agricultural Construction Regula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osur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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