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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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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 1981年,村民马某经乡政府批准取得一处宅基地(以下简称"案涉宅基地")并建成住房.2002年6月,区政府为马某颁发了第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316号证"),证载面积296平方米.2007年,因子女上学,马某一家搬至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8月,市政府为同村村民金某就案涉宅基地颁发了第599号集体土地...  相似文献   

2.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申请人皇甫仰思系民权县王子树村人,今年9月,因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上诉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出具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申请国土局核查真伪。经核查,该证显示:填发机关为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办证日期为1999年9月12日,用地面积为156平方米。该证无土地证号,无民权县人民政府印章,无民权…  相似文献   

3.
案例 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4.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5.
某村村民马明原有宅基地280平方米。1995年初经本人提出申请,村、乡审查,县政府于1996年5月1日批准他新的宅基地一处,面积200平方米,并颁发了50号宅基地使用证。马明在新的宅基地上盖了房子。而到1997年5月6日,某县土地管理局以马明不符合审批新宅基地的条件,属于骗取宅基地为由,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52条的规定,对他作出土罚字[1996]第15号行政处罚,主要内容是:(1)对其骗取批准的200平方米新宅基地及50号宅基地使用证予以废除。(2)本处罚决定书自接到之日起15日后生效,限生效后10日内自行拆除在骗取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恢复地貌,将宅基地退还村委会。马明不服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6.
文登市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调研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文登市从1988年开始农村宅基地申报登记工作,至1992年5月30日,全市952个行政村发放村民宅基地使用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20574本,当时发证率达98%。目前文登市辖14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828个行政村、65个社区,居民点面积9654.96hm^2,宅基地227642宗。  相似文献   

7.
正案 例某村民有一处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老宅子,1987年领取了宅基证,证上记载的确权面积为660平方米,附图上四至边长分别是16米和14.55米,按照四至边长计算面积为232.8平方米,与确权面积660平方米不符,并远远小于确权面积,但经实际丈量,该宅基面积确实为660平方米。1992年,该地区统一换发新的宅基地使用证,国土部门按最小面积232.8平方米确权,该村民以宅基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为由拒签收新的宅基证,并一直保存自己1987年的老宅基证。近期,该村民手持老宅基证来到国土部门,要求按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国土部门应如何办理?能否按实际面积进行登记?  相似文献   

8.
案件原由1991年,某村王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其划定宅基地一处,同年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王某建房基后,村委会通知其停止了建设。1992年,王某所在乡政府给其新批宅基地一处,王某在该处宅基地上建成房屋居住至今,但未领取该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2002年,王某在取得土地证后,又在原建房基地上建房。  相似文献   

9.
案例1991年7月,高某在土地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了编号为(91)字第0106204集体土地使用证。2002年2月19日,高某的父亲与孙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将高某的房产及宅基地转让给孙某。2003年9月10日,孙某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编号为(2003)091004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12年2月,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土地部门为孙某颁发的编号为(2003)  相似文献   

10.
某村刘某与邻居钱某因宅基地地界发生纠纷。刘某向钱某出示县政府1993年给他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示权利,钱某以刘某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编号和附图提出异议。刘某找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开具土地使用证有效的证明。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和实际测量,查明刘某的宅基地面积与登记面积相符,其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12月1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为沙河店镇温庄村村民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221份,成为驻马店市第一个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县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驿城区土地管理职能范围内的12个乡(镇、办),土地总面积1159.88平方公里,共153个行政村1436个自然村,约11万户。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全区12个涉农乡(镇、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宅基地使用权权属调查公示已完成59990宗。  相似文献   

12.
案 例 1988年,某市因扩建市政道路拆迁了居民谭某的临街店铺,作为补偿将位于××路××号的一宗土地置换给谭某建房.同年7月,市城建局向谭某核发《民房改建施工决定》,载明改建面积99平方米,层数为3.1989年,该房屋建成(至今未改扩建).2008年,谭某取得×国用〔2008〕第200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6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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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与高某均系某村村民。1982年王某自建住宅一处,1997年5月当地国土部门按照程序为其颁发宅基地使用证。2002年该村建造一批楼房,王某向村委会报名认购,村委统一为认购户办理了新房宅基地使用证,王某在取得新宅基地的使用权之后,将其旧宅土地使用证退给村委,村委因忙于其他工作,旧证并未及时注销。2005年7月村两委研究决定,入住楼房户倒出的旧房可由无房户选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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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1989年12月,某市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从市房屋经营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后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第00630号),证载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占地面积40平方米。居民王某租住的一间市政府直管公有住房(以下简称诉争房产)与上述房产相邻,该房屋占地7平方米,自1972年以来一直由王某占有使用和缴纳租金。1994年,市政府  相似文献   

15.
案例 某村民的《宅基地使用证》不慎掉入火中被烧毁,到当地国土资源政务大厅窗口申请补办《宅基地使用证》。而此证的所有人已死亡多年,一个月后,该村民拿着登报的声明到某局补办《宅基地使用证》。经过农宅科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后,才为其补办了《宅基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16.
某县刘店乡洪岭村第八组村民杨某、郝某为邻居,两家分别于1984年4月取得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并分别于1985年8月和1988年6月将各自的主房等建成。  相似文献   

17.
某县刘店乡洪岭村第八组村民杨某、郝某为邻居,两家分别于1984年4月取得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并分别于1985年8月和1988年6月将各自的主房等建成.  相似文献   

18.
2001年村组合并以来,宅基地使用十分混乱,原来发放的证件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因此,全面换发农村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2004年,村民邵某欲在与林场工人张某相邻的宅基地上建房,为防止张某院墙在施工中倒塌伤人,经村委会调解,张某临时拆除其南面部分院墙让邵某施工,待邵某房屋建成后再将院墙恢复.2005年8月施工完毕后,张某欲恢复院墙时遭邵某阻拦.经民事诉讼,县法院认为邵某所建造的滴水坡侵入了张某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所载的土地范围,判决邵某拆除其在张某宅基地内建造的滴水坡.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称张某户口"农转非",不应再享有集体宅基地,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2002年颁发给张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20.
案件原由李某是信阳市平桥区兰店乡相林村村民,家有砖木结构房屋四间。近年来,李某一直在城区经商并在城镇购置了住房。1998年3月,李某在村里原有住房被另一相邻集体经济组织马楼村村民马某购买。当时李某、马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相林村委会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并签有“同意转让”字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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