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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6日下午5时,汝阳县国土资源保卫警察大队与公安局巡警大队联合行动,经过周密部署,精心布控,成功将非法盗采铝矿石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相似文献   

2.
5月6日下午5时,汝阳县国土资源保卫警察大队与公安局巡警大队联合行动,经过周密部署,精心布控,成功将非法盗采铝矿石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相似文献   

3.
日前,博爱县月山国土资源所查处一名携带炸药非法采矿者,并在当日移交该镇公安派出所。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4.
2013年某县土地资源监察大队办理过下面的一个案件:甲公司原有一2000平方米的钢材场地,有国有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甲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私自与李某签订转让协议,折抵所欠李某的46万元借款,并将土地使用证交给李某。此后,李某一直用该地存放矿山设备,直至去年5月份,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李某在该宗地上兴建住宅用房。对于这个违法行为,该大队处罚的法律条款是:对甲公司按非法转让土地立案查处,对李某按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5.
案由与评析2004年5月,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拆除了李某265平方米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平方米,用于广场建设。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市政府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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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由   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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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由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给予补偿。法院受理该案后,该案有关审判人员有4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李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第二种…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博爱县月山国土资源所查处一名携带炸药非法采矿者,并在当日移交该镇公安派出所。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今年春节过后,月山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在月山寺的后门非法采矿,破坏了山体植被,影响了景观,性质恶劣。始建于唐代的中原古刹月山寺,是一处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同时,月山境内有着丰富的矿产资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 2009年3月,甲县国土资源局发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该公告内容显示:拟出让A铁矾土矿,出让年限3年.2009年5月4日,李某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以300万元竞得A铁矾土矿的采矿权,并与甲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出让协议. 协议签订后,李某于2009年5月20日向甲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了采矿权价款300万元,随后组织生产.李某称其在开挖过程中,认为该矿铁矾土的储量极少,达不到甲县国土资源局出让时承诺的储量,没有开采价值,就停止开采,但只提供由某地质大队项目部出具的非正式勘查报告一份,证明该矿铁矾土储量极少.甲县国土资源局对此不予认可,后经双方协商未果,李某于2009年10月14日提起诉讼.李某认为甲县国土资源局出让的铁矾土矿储量存在严重瑕疵,且该矿区开采范围距某水库大坝不足100米,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出让协议无效,要求甲县国土资源局返还出让金300万元.  相似文献   

10.
5月21日上午,在西气东输淮武支线项城贾岭境内管道工程施工中挖出一汉代陶罐,施工者李某想占为己有,但最终被贾岭国土资源所所长追回,现已存放在项城博物馆。  相似文献   

11.
正日前,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村支书李某、村主任王某为首的内乡县湍东镇罗岗村村委班子6人被县人民法院判刑。经查,自2002年5月至2005年4月,李某等6名村班子成员通过开会讨论等形式,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相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39.472亩,其中一般农田37.472亩,建设用地2亩,非法获利155.0326万元。  相似文献   

12.
[案情介绍] 某矿业集团(以下简称"矿业集团")系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属国有企业.1998年5月,矿业集团经原省地质矿产厅批准,取得矿业集团矿山公司一工区锰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998年5月至2002年5月.2002年3月,矿业集团下发<关于成立"吉星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决定成立矿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一吉星公司,李某任董事长.  相似文献   

13.
1案由 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给予补偿。法院受理该案后,该案有关审判人员有4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李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秘函[2002]15号文关于“2001年11月1日以后实施的拆迁,贷币补偿款中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的规定,直接判定市政府胜诉。  相似文献   

14.
正5月21日上午,一名身着戎装的现役军人来到西华县逍遥镇国土资源所找到所长李建立,"今天我就要回部队了,宅基地问题已解决,我回部队也就安心了,说完以军人特有的方式,给李建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原来,李某家住西华县逍遥镇焦西村七组,系西部战区某部一名二级士官,因为家里房屋建于80年代中期,长期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不堪,已成危房,李某准备在这次探家期间,把危  相似文献   

15.
李某于1997年8月23日购买X市城关镇周楼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并向该组缴纳地款7万元。2000年7月18日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X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批准涉案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2002年1月31号,李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商住楼。同年11月14日,李某与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该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建设住宅楼。同时,李某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管理费21492元、开垦费774元、证本费55元等费用。2002年,李某向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申请,但X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X市建设管理局于2007年4月29日对该地块用地规划予以回复,该地块被拟定为二类居住地。2007年5月17日,X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发布公告,对该块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地。同年6月5日,该局发布变更公告,将已出让给李某的土地再次以挂牌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同年7月3日,X市国土资源局向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中止出让活动通知书,该地块的挂牌出让行为终止。李某于2010年4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挂牌出让行为和X市国土资源局、X市政府颁发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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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1年,修武县高村乡周流村村民李某在土地管理部门为其宅基地办理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2004年,因村庄规划,李某住宅需拆迁,村里为李某新规划了一处宅基地,要求李某将原宅基地交回村集体,李某不予理会。2004年2月,李某拆除了原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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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村镇规划的过程中,某村委会与市民李某达成协议,李某拆除其继承的老宅,村委会利用村内空闲地为李某重新划宅一处。村民朱某认为,李某不符合划宅条件,而自己有两个孩子,虽然年龄尚小不够分户条件,但住房紧张,便不顾村里的反对,擅自占  相似文献   

18.
在实施村镇规划的过程中,某村委会与市民李某达成协议,李某拆除其继承的老宅,村委会利用村内空闲地为李某重新划宅一处。  相似文献   

19.
[案例] 李某的哥哥前年转为了城镇户口,他们进城后,原先耕种的责任田便由李某耕种,村上要收回,他不但不交,还擅自在责任田上盖了新房,后来乡政府出面强行收回.今年,小王家因住房紧张,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在收回李某的这块责任田上建房,却遭到李某的无理阻挠.  相似文献   

20.
安阳市文峰区某“城中村”村民张某有一处宅基地,2000年,取得宅基地使用证。2006年年初,张某夫妇被儿子小张接到市区居住,便以6万元的价格把宅基地卖给市民李某,并于2006年12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0年5月,张某夫妇相继去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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