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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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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中村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迅速扩张的特殊现象,城中村改造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问题成为影响城中村村民改造积极性、城中村改造开展的关键因素.征收补偿制度中补偿范围过窄、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方式单一、补偿程序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城中村改造中矛盾的产生.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的现状,借鉴国外和地区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工作存在的缺陷与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是合理分配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基础。所以,业内相关人士务必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完善。相关政府部门应对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土地征收给予充足的补偿,从而体现土地征收的合理性。与此同时,还要细化土地征收补偿措施,确保民众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急需建立土地征收法,并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其内容应包括土地征收的范围,土地征收权的行使机构,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救济方式等。  相似文献   

4.
《浙江国土资源》2014,(7):13-14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公告之日起45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 源  相似文献   

5.
<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除特殊性的地上附着物补偿  相似文献   

6.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1)补偿标准偏低,农民在经济上有损失。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即: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情况下为该土地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其他相关法律也规定了给予“适当补偿”。在实践中,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制定,且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相应标准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7.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一系列缺陷和不足,这是引发我国土地征收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农用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 1、土地征收补偿测算标准不合理,补偿过低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来计算。以土地平均年产值作为补偿标准极不合理,它没有考虑到土地的特征,年产值不能体现土地的潜在价值。随着我国农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农业种植结构呈现多元化,种植手段趋向科技化,使得不同农作物种类之间,不同种植手段之间和不同地块之间的农业产值差别很大。  相似文献   

9.
农地征收补偿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周诚 《国土资源》2006,(1):1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指出: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国家征收农地如何进行补偿,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政策问题,其核心是是否公平合理.本文从理论与政策相结合角度进行探索,力求取得最佳解.  相似文献   

10.
《国土资源》2016,(12):38-38
正【裁判要旨】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行为,仅仅是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事项,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示告知的行为。对被征收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征收土地批复以及后续相关征收土地行为,而非征收土地公告。因此,征收土地公告不具有行政可诉性。【案号】(2016)最高法行申1963号【案由】征收土地公告【案情】2010年5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作出辽政地字(2010)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是在特定条件下,国家取得土地所有权的一种特殊方式。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则是指在国家实施土地征收这种土地获得方式后,对被征收方的一种物质或其它形式的"给予",以减少或消除其因失去土地而遭受损害的一种制度。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以土地征收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大幅增加,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引发的各种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现阶段黑龙江省的土地征收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针对实情有所完善,但仍难以满足当前市场经济的需求。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在征收原则、征收目的、征收程序、征收补偿等方面欠缺可操作性,而且对于土地征收的侵权责任,现行法律更是很少有所规定。因此,很有必要对土地征收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反思。  相似文献   

13.
一、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目前存在的常见问题1.缺乏完整地征地补偿机制我国对失地农民补偿的范围过窄。相对于我国的不完整补偿原则,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确定,除了要考虑征地行为给农民带来的直接损失外,还要综合考虑由征收行为引起的一系列间接损失。  相似文献   

14.
周显祥 《国土资源》2005,(12):42-43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且在计补倍数上还有一个浮动值,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按照各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般都只按照国家标准的下限,造成补偿标准过低.另外,在同一地区土地征收中还会出现同样地类补偿价格却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15.
一、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建筑物补偿标准及办法 对于青苗的补偿,鹤岗市存在一些历史问题。1999年新法实施后,鹤岗市第一批次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由于难度较大,为了尽快落实征地问题,当时市政府曾做出了给予青苗8元/平方米补偿的决定。自此,对于每一宗土地的征收,被征地个人都力争青苗补偿按这个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在征地工作中,经常涉及经济林的补偿问题。补偿的依据是《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但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对该《通知》的合理性颇有质疑。一、经济林补偿费性质分析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目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在全省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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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关于对征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相似文献   

18.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补偿标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同时,在具体实施中,同一地块不同村的补偿标准由于征地用途、耕地平均年产值、计算倍数等的不一样,造成结果相差很大。  相似文献   

19.
引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城乡和谐、保障经济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被征地农民利益和谐。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发展,过多征收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不妥善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必然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一味强调限制征地规模和范围,过多限制土地征收和  相似文献   

20.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地制度中关于征地有三个名词,即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购,我国台湾省一般用"土地征收",西方一些国家一般用"土地征购".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长时间一直用"土地征用"一词,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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