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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上年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年度供应计划和地价水平,综合考虑拆迁计划及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标准等因素,科学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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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张某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张某将该宗地转让给李某。李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后,凭张某的出让合同和双方间的转让合同,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告诉李某,要先注销张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证,由国土部门与李某签订出让合同,然后凭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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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其目的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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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产5·19新政核心要点
严格控制供应总量,实现按批次挂牌出让。将进一步严格控制经营性土地总量。从5月份起实行按批次供地,一般每隔2个月左右供应一个批次,今年计划按3至4个批次供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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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5年,张某与蔡某合资成立了一家工贸公司,公司注册的法人代表为张某。2006年,该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008年3月,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张某与蔡某将其所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祝某,并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食品公司,由祝某担任食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同年8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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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市一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一宗150亩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约定应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之后,由于该公司资金问题,此宗地一直闲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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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我所的实际情况,在继10月13~14日顺利进行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10月27日进行了管理评审工作后,兴原认证中心于11月26--28日对我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为期3天的第二次监督审核。本次监督审核除审核原有的项目外,还扩大了认证范围,即分析测试中心PVC防石击密封涂料的研发、生产与服务的扩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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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从何时算起,这个问题在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经常碰到,涉及到受让方的重大利益。目前存在较大的争议有三种,第一种观点“合同成立生效说”,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二种观点“批准、登记生效说”,从土地使用证签发之日算起;第三种观点“附条件生效说”,从合同的约定生效之日算起。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起止到底该从什么时间算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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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同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出让合同》的变更,反映了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反映了土地管理改革的深化,反映了土地市场建设的规范与完善。因此,监督履行《出让合同》也要应时而变,从三个方面进行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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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建立“一巡两述三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巡”即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不定期进行工作巡视,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强化层级监督;“两述”即半年和年底各召开一次全局述职述廉大会,各单位负责人作述职述廉报告;“三监督”即强化内部监督,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部门监督,对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等社会关注程度高、关联度强的事项的运作,邀请菏泽市监察局等部门全程参加,集体拍板;强化社会监督,对划拔和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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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从2001年成功敲响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第一锤至今,共成交土地915宗,出让面积1679.87hm^2,成交额84.03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约42.8亿元。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现了过去的要用地“找市长”到要用地“找市场”的根本转变。该市在具体组织实施中,主要做到4个“坚持”:一是坚持招拍挂宗地权属审核制度,未经市、区(县)地籍确权的宗地,不进入招拍挂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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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县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刘继承主持召开全县闲置土地清查处理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闲置土地清查处理工作进行安排。
2008年以来,温县出让土地中属于这次清查范围的有108宗,目前,对所有出让地块是否动工情况已调查完毕,共发现涉嫌闲置土地6宗,县国土资源局已对6家企业下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完成42家已停工开发一年以上的企业建筑占地情况的调查和25家企业投资情况的资料收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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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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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某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某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7年经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选址在清水山,同年,经省计委、省外经贸委批准立项。就此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授权省建设厅批准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清水山两公顷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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