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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2009,(8):26-26
近日,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针对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用现象突出的情况。该省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活动,对处理的批而未用土地,会优先用于扩大内需急需用地项目。在清理工作中,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用地批准文件、实施方案批准文件逐项核查。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逐项登记,建立数据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清理结果逐级上报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该省将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分类处理。优先考虑用于扩大内需急需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和用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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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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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城乡规划建设规范有序实施,乐清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严格全市违法用地管理。一、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办法》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了市国土资源、市规划建设、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主要负责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分工范围,并规定了在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时,应当采取的措施。规定了海洋与渔业、水里、农业(林业)、交通、市政园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等协助单位各自要担负的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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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最近发出《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的通知》,明确以《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和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为载体,对建设用地实行全程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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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2009,(9):27-27
9月1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加快用地报批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该厅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厅、林业局等六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服务协调督办力度,帮助项目业主单位解决存在问题,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近1个月来,该厅共办理建设用地报批件157宗,面积6.23万亩,报批件宗数、面积分别占去年全年办理批件的31.6%和44.2%。其主要做法有:一是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责任。8月10日,在全省加快用地报批工作会议上,广东厅厅长招玉芳与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加快用地报批依法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责任,限时解决先行用地项目整体用地报批和重点项目未批先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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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国土资源部自成立以来加强对房地产用地监管最大力度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住房用地供应上保民生、在宏观调控上保持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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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县年度农用地转用指标886亩,其中耕地539亩。至6月底。我县农转用指标报批率为1338%,针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进展缓慢的实际情况,我局于近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土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土地报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土地报批是一项事关民生、事关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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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质》2014,(8):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和《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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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2008,(3):29-29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这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土地登记进度,扩大登记覆盖面,推进城镇地籍调查和变更登记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清查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列为重点;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通知称,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财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三部门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以贯彻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为契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对在籍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和清查。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财税部门的要求,提供在籍建设用地的档案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