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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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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1990年12月,某市人民政府(县级市)为该市A乡供销社颁发了某国用(1990)字第20-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市A乡B村第十组在2001年初对该证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向上级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发证办公室于2002年1月21日作出某土籍(2002)04号文件,其内容是:为A乡供销社于1990年12月办理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1999年,甲市A国有企业进行房改时,职工B等人均各自购买了一套房改房。此次房改由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组织,区人民政府颁发了房产证,但未办土地使用证,该宗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仍在A企业名下。2010年,A企业破产,因A企业未向市政府报告职工B等购买房改房的情况,经该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拍卖。C房地产公司竞得,双方签订了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由C负责竞得地块上房屋拆迁,随后市人民政府为C颁发了土地证,性质为  相似文献   

3.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2000年盛夏,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和邢台市纪委协同作战,查办了代号为“602”的邢台市土地批租领域特大贪污、贿赂、渎职窝案、串案。这是河北省土地领域自建国以来发生的第一大案。此案件涉及违法违纪人员达50余人,涉案总金额达3,000多万元,其中有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人被判死刑。这其中包括副厅级干部一人,县处级干部9人。在这起震惊全国的土地案件中,原邢台市土地管理局5名局领导、6名中层干部被立案侦查,并牵涉3名县(区)土地管理局一把手,共有15名国土领域干部身陷囹囵,市土地管理局领导班子几乎全部烂掉,土地管理队伍的肌体遭受重创。2000年11月6日,邢台市委从各有关部门选调优秀干部,重新组建了由原来农业开发办主任杨爱莲为局长的市土地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在近两年时间里,邢台市土地管理工作消除沉疴,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揭开了崭新的历史篇章。  相似文献   

5.
某地质队于1965年12月28日经原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征用县城关镇某村7亩土地.1998年6月,该地质队向县政府申请土地登记,县政府于1998年9月给其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其合法土地使用面积为7.495亩. 2006年5月,该村部分村民经实地丈量后认为,地质队用地面积为7.87亩.据此,村部分村民以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政府颁发给地质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6.
案例1991年7月,高某在土地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了编号为(91)字第0106204集体土地使用证。2002年2月19日,高某的父亲与孙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将高某的房产及宅基地转让给孙某。2003年9月10日,孙某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编号为(2003)091004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12年2月,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土地部门为孙某颁发的编号为(2003)  相似文献   

7.
正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百济所原所长凌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凌某是广西南宁人,大学文化,1993年2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任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百济国土所所长,2007年5月借调至邕宁分局窗口办。2009年5月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逮捕。2003年8月,凌某任百济国土所所长后,为牟取暴利,以该所的名义在百济乡辖区内的百济街、红星街等地擅自征用和开发土地,并出让给他人。其间,凌某以开具"收款数据"、"收据"等方式共收取地价款88.6万元,并利用管理此款项的便利,陆续将其中的44.7万元挪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支。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2012年9月,S市国土资源局经核实发现,2001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存在面积错误,也就是说颁发给光明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错误登记。S市国土资源局在组织听证后,因光明公司不配合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S市国土资源局作出撤销光明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光明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9.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10.
李某于1997年8月23日购买X市城关镇周楼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并向该组缴纳地款7万元。2000年7月18日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X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批准涉案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2002年1月31号,李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商住楼。同年11月14日,李某与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该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建设住宅楼。同时,李某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管理费21492元、开垦费774元、证本费55元等费用。2002年,李某向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申请,但X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X市建设管理局于2007年4月29日对该地块用地规划予以回复,该地块被拟定为二类居住地。2007年5月17日,X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发布公告,对该块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地。同年6月5日,该局发布变更公告,将已出让给李某的土地再次以挂牌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同年7月3日,X市国土资源局向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中止出让活动通知书,该地块的挂牌出让行为终止。李某于2010年4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挂牌出让行为和X市国土资源局、X市政府颁发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2004,(7):58-58
长期以来为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而颁发,却在日后可能造成买房人无法拿到产权证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从7月1日起淡出。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7月起将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谓“临时土地证”,即允许开发商先支付40%的土地出让  相似文献   

12.
案情介绍:2004年4月10日,徐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关于要求确认后院土地使用权属的申请报告》,要求依法确认自己后院土地使用权属。5月19日,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徐某后院所用土地使用权登记事项的答复》  相似文献   

13.
案例
  1987年,A市按照“旧城改造”方案对该市某地段进行了整体改造,改造后所建的商业店铺公开向社会出售。房管局随即为购买店铺的商户办理了用途为“营业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商户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时,由于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国土资源局未能受理。  相似文献   

14.
目前,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8个州(地、市)和46个县(市、区)的招投标全部结束,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等标准、规范已颁发,各测绘单位已先后奔赴调查区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工作。至此,全省第二  相似文献   

15.
某村刘某与邻居钱某因宅基地地界发生纠纷。刘某向钱某出示县政府1993年给他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示权利,钱某以刘某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编号和附图提出异议。刘某找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开具土地使用证有效的证明。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和实际测量,查明刘某的宅基地面积与登记面积相符,其  相似文献   

16.
11月8日至9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到莱西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验收工作。验收组由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专员徐雪林带队,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刘志萍副局长,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谷祖庆副总队长、执法一室王兰芝主任,青岛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李平等全程陪同,莱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利国,莱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锐,莱西市国土局局长于翠成及各镇(办)党(工)委书记、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出席了汇报会。  相似文献   

17.
案例简介: 1997年4月5日,同大有限责任公司与A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并取得了.双方在合同上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600万元,合同签订当天付定金100万元,履行合同的定金抵作出让金.同大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10日未全部支付的,土地管理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  相似文献   

18.
土地年租制是在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而产生的,缘起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土地年租制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年支付租金的行为。几年来,年租制的推行不仅促进了划拨土地向市场转轨,而且还推动了城镇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据悉,西南某市一区政府最近作出规定: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赠送10亩土地。无独有偶,有一个县为了招商引资,一亩地只收取1万元出让金,近乎白送。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赠送土地”行为居然还被许多地方当作好经验效仿。  相似文献   

20.
某市木材检查站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于2000年12月28日,将位于市城区界山口路段临街楼房中占地83.2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一层房屋,以12万元价格转让给居民李某作为摩托车行的经营场地。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在整顿土地市场过程中得知木材检查站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实情后,于2003年4月29日向李某下达了《限期补办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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