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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分析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国与南极的利益关系.叙述领土要求的背景和作为国土经营的做法。深入分析国际南极事务领导地位与实现战略构想的内在联系,以及两国在战略规划和实施层面的异同点。  相似文献   

2.
在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的倡议下,1959年12月1日,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挪威、比利时、日本、阿根廷、智利和南非12国在华盛顿签署了《南极条约》。条约冻结了各国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抑制了南极领土争端引发的国际冲突,《南极条约》因此被称为冷战时代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美国在《南极条约》出台过程中发挥了领导作用,南极中立化与美国的南极政策实现了契合。但人们也许疑虑,在现实主义政治大行其道的时代,是否有其他外在因素牵制着美国,使美国的南极政策最终走向倡导中立化?回望南极中立化路程,人们会发现,南极中立化是美苏两国争斗和妥协的结果。在南极问题上,两极格局发挥了独特作用,它排斥了一国独霸南极处理权的可能性,使全人类得以保留一份珍贵的共同遗产。  相似文献   

3.
智利南极洲智利阿根廷智利和阿根廷虽然距离南极最近,但因为直到19世纪初才开展独立运动,所以无缘早期的南极探险活动,到20世纪初,这两国才加入到南极探险活动中。1904年2月24日,阿根廷在南极洲南奥尼克群岛建立了奥长达斯站,这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早的南极科学考察站。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之际的20世纪40年代,智利和阿根廷先后正式对南极提出了主权要求,两国的主权要求区都把南极洲地理位置最佳的南极半岛囊括在内,分别称为“阿根廷南极属地”和“智利南极属地”。但此前1908年英国早已对以南极半岛为核心的地区提出了主权要求,这样,在对南极领土分割的扇形图中,英国、智利、阿根廷三国互有交叠。  相似文献   

4.
南极环境与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南极独特的地理与气候特征——平均海拔最高、风速最大、降水量极少且极端低温,形成了严酷纯洁而又极为敏感、脆弱和极易受到破坏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南极环境整体上表现为不均一性和不平衡特性,在南极大陆边缘形成的大小不一的冰川和许多露岩区,成为本土动植物的主要栖息场所和人类活动的主要地带.自南极发现以来,南极丰富的矿产、生物和淡水等自然资源以及其内在的荒野价值、美学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先后吸引着各国前往南极开展海洋捕捞与加工、科学考察、旅游等活动,这就不可避免地给南极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诸如废气、废水,人类足迹与交通工具压迹,造访者和车辆对野生动植物的扰动与破坏,以及物种引入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尤其是南极条约协商国逐步认识到保护南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国加强了南极考察管理与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许可证制度等措施来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低对南极环境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5个附件于1991年10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署,至2003年5月,"议定书"及其5个附件经所有南极条约协商国批准已全部生效.附件六"环境紧急状况下的责任"于2005年6月经第二十八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通过,正待各协商国批准过程中.  相似文献   

6.
1959年12月1日,美苏等12国签订了冻结南极领土要求的《南极条约》。遗憾的是,受国际、国内诸多因素制约,当时中国政府未能参与南极决策。为了维护我国在南极洲的权益,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中国政府做出了挺进南极的决策,派遣科学考察队进驻南极,建立科学考察站。此后不久中国便被接纳为南极条约协商国,从此也改变了我国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不是南极条约协商国的局面。  相似文献   

7.
南极旅游管理的国际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南极条约协商会议(ATCM)、环境保护委员会(CEP)和国际南极旅游组织协会(IAATO)。南极条约体系(ATS)是南极一切活动必须遵循的国际协议,南极旅游活动须充分维护ATS的基本价值与原则,维护和平、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是ATS的三大原则。1998年协商国签字生效的《环境保护议定书》...  相似文献   

8.
南极大陆架的国际法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体系下,文章首先通过对大陆架涵义的探讨,得出大陆架的科学与国际法双重定义,以及对涉南极大陆架划界案的分析得出南极大陆架主张国的实质要求。然后根据大陆架的定义和涉南极大陆架划界案,得出并不存在国际法意义上的南极大陆架,南极大陆架纠纷实质是南极领土纠纷的缩影。  相似文献   

9.
为促进中国对南极事务的深入参与以及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文章概述现有两大南极海洋保护区设立谈判与制度建设中的各项法律争议,分析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的法律困境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突破路径以及中国参与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法律依据的不足、科学证据的匮乏、具体规章制度的短缺以及对《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第二条权威解释的欠缺是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所面临的主要法律困境,而导致以上困境出现的关键因素涉及政治立场、经济利益、国际法理论和全球公海保护区实践;进一步深化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与南极治理机制的协调适用以及全方位促进南极海洋保护区养护措施的实施和完善是突破困境的核心策略;中国作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应积极推动国内南极立法、加强南极海洋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以及鼓励国内非政府组织加入设立南极海洋保护区的国际议程,积极参与讨论并明确表达立场与主张,进一步融入南极治理的非政府联盟,提高中国在南极海洋保护区设立中的国际话语权,更好地维护国家权益。  相似文献   

10.
《海岸工程》2003,22(2)
南极是唯一保持着地球原始生态环境的大陆 ,是地球留给人类不可再生的最后一块处女地。在 1 40 0万平方公里的南极大陆和环绕其四周的海域 ,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和油气资源。其地质演变、冰川及冰雪的形成机制、特有的高空大气物理现象和南极臭氧洞 ,与我们生息的绿色世界是密不可分的。南极是一个特殊的地区 ,在政治、经济、科学和军事上具有其它地区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意义 ,因此南极的存在和发展会影响许多国家的利益 ,未来南极的地位将会更加重要 ,各南极协商国更是把南极考察作为特殊的国家政策和战略给予重视和支持。开展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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