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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拟于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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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5,(24):20-24,25-35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单位(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国土资源部2005年11月7日附件1:国土资源通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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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姜大明
2015年5月11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
(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对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涉及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国土资源部决定: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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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咨询工作中的作用,规范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遴选和管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增补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制定了本《办法》。《办法》规定,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应急管理、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的国内知名学者组成。与本《办法》同时印发的还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名单》、《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2010年工作要点》和《七个区片及专家组安排》。《办法》全文共二十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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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二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三是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四是扎扎实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五是抓紧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抢险应急治理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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