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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立法行动,审议了多项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案和报告。这些法律案和报告主要内容是什么?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什么要求?又释放了哪些政策红利?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信息包含诸多政策红利,可以用"三三两"简要概括。"三块地"改革:非农建设不再"华山一条道"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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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娟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9,(3)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撬动乡村要素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影响了城镇化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红利不够、动力不足等问题表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国内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探索实际为基础,总结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可参考的实践经验,并指出当务之急需破解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一地三权"未明确界定、"三权分置"缺少顶层设计等问题,提出了多路径落实宅基地所有权、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建立农宅市场交易体系,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农村宅基地风险防范机制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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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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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深刻理解"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正确诠释"三权分置"的法理基础,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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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也是浙江省急需突破的重大实践课题,为此,近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了调研。一、基本现状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对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呼声十分强烈,探索积极踊跃,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1.义乌等改革试点地区大胆实践,率先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设计一是通过民主协商方式确认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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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激活农村土地要素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宅基地"三权"中,资格权作为新创设权利,是"三权分置"逻辑关系和有效运行的关键纽带。当前,基层改革探索积极,涌现出不少鲜活的经验做法,但是对宅基地资格权的定位、权能和实现形式等规定不一,甚至五花八门,有些盲目发证造成了不动产登记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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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农村的"三块地"改革(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让沉睡的"农地"看到了希望。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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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3月义乌市被列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承担宅基地改革任务;2016年9月,国土资源部部署义乌市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两项改革。改革试点以来,义乌市系统设计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探索宅基地"所有权、分配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了宅基地有限制的转让,让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向前走了一小步,彰显了改革的"义乌智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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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进堂 《资源导刊(河南)》2015,(7)
<正>河南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中心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和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需要,以"制度+科技"的思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效便捷、科学规范的特点,通过不断完善审批制度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力促行政审批改革。一、固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确保"阳光示权"(一)实行"三统一"标准。近年来,中心在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三统一"的标准,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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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8,(11)
正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试点县之一,4年来,长垣县坚持以土地制度改革引领农村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一举多效"的效果,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实现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的全面提升,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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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任务的全面推进,农民群众对盘活资产,加快流转,促进增收呼声日渐高涨,对不动产权证的发证要求也日渐迫切。2018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登记工作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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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正面临第二次分置。第一次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置。这次分置摒弃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的生存难题;第二次便是近些年提出的"三权分置"政策,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功能。虽然缺乏法律依据,但是"三权分置"理论却得到了各项政策、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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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毫无疑问,这为从2015年起至2018年止,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在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近期,笔者先后到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江西省余江县、安徽省金寨县、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和湖南省浏阳市,与从事试点工作的50多名专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