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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促进矿业经济发展,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翳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山东国土资源》2004,20(2):9-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或者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产资源统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  相似文献   

3.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吉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恢复。  相似文献   

4.
为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为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鞍山市局于2012年7月31日下发了《关于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了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由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所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现场监管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5.
《青海国土经略》2003,(2):37-38
第一条 为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探矿权、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 依法取得矿业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称为矿业权人。  相似文献   

6.
《山东国土资源》2003,19(3):22-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招标,根据投标…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第6条规定“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这一规定确立了探矿权人的优先权制度。依照这一制度,探矿权人享有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的矿种的探矿权和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令第152号1994年3月26日发布)。但是由于对探矿权人优先权的法律规定不明确,对“优先取得”较难把握,使得探矿权人优先权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困难。目前在探矿权进入市场条件下,一些投资者错误地认为只要…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相似文献   

10.
《暂管办法》明确指出: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必须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书面承诺,并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管部门”)缴存备用金,以备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防治所需资金。  相似文献   

11.
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哪些人员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①行政机关公务员;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③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④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哪些行为需追究负责人责任?①未履行检查职责及时发现本行政区域内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②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有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或者未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的;③明知本行政区域内矿产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事故而隐瞒不报的;④为非法矿山提供购买火工用品证明的;⑤违法干预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加强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第五条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  相似文献   

13.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话办法,促进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落实地质资料公开利用基本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4.
《山东国土资源》2005,21(11):5-5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促进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工作,落实地质资料公开利用基本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5.
正2014年5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相关活动,  相似文献   

16.
《山东国土资源》2004,20(5):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稳定耕地面积,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  相似文献   

17.
《山东国土资源》2003,19(3):25-2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改善,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必须遵循矿产资源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民营企业矿业权法律保护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总称。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随着我国矿业权市  相似文献   

19.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力;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矿产品的权力;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也就是说  相似文献   

20.
(以下简称《暂管办法》)《暂管办法》明确指出: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采矿权人,必须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书面承诺,并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管部门”)缴存备用金,以备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防治所需资金。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采矿权人依承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备用金只能用于因矿产开发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和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严禁任何单位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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