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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秋冬时节正值非法挖沙取土高发期,为严厉打击挖沙取土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开封市祥符区从2017年9月初开始,在朱仙镇、西姜寨乡、万隆乡、范村乡等南部沙区4个乡镇集中开展非法挖沙取土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挖沙取土案20多起,制止违法占地18起。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1亩建设皮革厂。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对照《柘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后发现,所占用土地均为  相似文献   

3.
<正>今年以来,开封市祥符区国土资源局针对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整理难度大的特点,用活用足土地政策,做好土地大文章,全力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确保投资120亿元的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投资30亿元的闽商天下石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签约项目入驻。深挖资源潜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该局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  相似文献   

4.
正4月16日,记者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移交公安部门两起擅自占用耕地建设煤炭中转场和非法取土从中牟利的违法违规案件。该市公安局已经立案侦查。焦作新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刘范桥村王某某、白某某、吴某某、田某某等7户村民,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取土盗卖,致使50余亩耕地原有耕作层被破坏。经实地调查和对照《分幅现状图》《高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该宗地为耕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王某某、白某某、吴某某、田某某等7户村民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破坏耕地行为。  相似文献   

5.
正"你来我走,你走我挖。"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不少非法挖沙者采取"游击战"方针,长期活跃在开封市祥符区沙土相对集中的乡镇。2015年11月13日,为严厉打击非法挖沙行为,祥符区政府决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责成区国土资源局成立联合执法队,公安机关抽调专人参与专项整治行  相似文献   

6.
近日,安阳县水冶镇西蒋居委会毁田卖土,破坏耕地行为被安阳县公安局立案查处。2005年10月,安阳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水冶镇西蒋居委会擅自在该村西侧大白线路东的耕地上取土,并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卖于安林高速公路建设使用。安阳县国土资源局监察一中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查处,经调查,该居委会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毁田卖土情况属实,遂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居委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西蒋居委会不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土地原状,反而继续取土卖土,导致53.55亩耕地遭受严重破坏。2005年10…  相似文献   

7.
9月27日,宁陵县程楼乡一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和他人签订取土协议,造成耕地严重破坏,被有关部门依法拘留,卖土人也受到处罚。胡某系宁陵县程楼乡村民,因看关。宁陵县公安局依法于9月27日将胡某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与此同时,宁陵县国土资源局也对私自出卖土地、非法获利的侯某等人,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岗乡侯某等人签订挖深0.5米,约10余亩的取土协议,并趁周围玉米地的遮掩,偷偷实施取土,欲利用已关闭的旧窑厂实施烧砖计划。该村土地协管员发现后,及时将情况向黄岗国土所反行了处罚。(宁陵一村民擅自取土被拘留@李玉华$宁陵…  相似文献   

8.
<正>9月11日,汝阳县公安局对该县一起非法破坏耕地行为立案侦查。7月中旬,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县政府派驻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治乱工作组转办的一起非法取土破坏耕地案。涉案当事人何某,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免费维修该村田间道路填方为由,在汝白路西的耕地内非法取土,破坏土地面积12.36亩。经调查,何某并不是免费为村田间道路填土方,而是变相卖土营利。由于破坏面积较大,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8月18日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对该宗地的破坏程度给予鉴定的申请。8月22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该宗地的鉴定结果进行了批复,经鉴定,"汝  相似文献   

9.
正日前,开封县范村乡许墩村村民杨某擅自在可耕地上打浆抽沙,严重破坏耕地面积共计22.07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5月2日,开封县国土资源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杨某擅自在可耕地上打浆抽沙,非法牟利。经调查得知,这些耕地是杨某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租用的,经现场勘测并报请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鉴定,造成12.78亩基本农田、2.95亩自然保留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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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该县东洪镇村民徐某因严重破坏耕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拘。上蔡县东洪镇村民徐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10973平方米(16.46亩)耕地建学校,不仅破坏了土地还在当地村民中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上蔡县国土资源局将徐某破坏耕地案件报省厅鉴定。经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鉴定,其行为造成了8013.33平方米(12.02亩)  相似文献   

11.
去年5月份以来,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土地分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大力开展了打击破坏耕地,制止非法取土的专项治理活动,有效保护了耕地,维护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尊严.  相似文献   

12.
正入夏以来,开封市祥符区黄河滩区的部分群众受利益驱动,进行违规复建、新建砖窑。针对此情况,祥符区国土资源局迅速处置并及时向辖区政府汇报。辖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常务副区长郭国民亲自部署,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于7月27日对黄河滩区砖窑采取突击行动,对违建砖窑依法拆除,有效打压了违规建窑势头,遏制了乱占耕地行为。行动前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渠明强带领执法人员多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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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7年1月6日,尉氏县岗李乡冉村村民冉某因违法占用耕地建造厂房,被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从2013年9月份开始,冉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多次擅自违法占用耕地建造厂房。在建设厂房过程中,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是,冉某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执法人员到现场了,他就停建;执法人员一离  相似文献   

14.
2008年2月,村民张某未经批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自家的耕地上擅自用混凝土和砖块修建养殖场,硬化了水泥地面并建房屋两间,300多平方米的耕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被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并立案调查,在对张某行为的定性问题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去年5月份以来,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马村土地分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大力开展了打击破坏耕地,制止非法取土的专项治理活动,有效保护了耕地,维护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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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情况 2006年3月,省庄镇某村村民刘某,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省庄镇某村基本农田取土烧砖建窑厂,破坏面积1.40hm^2(20.97亩),形成破坏耕地的事实,应移送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因为没有土地严重破坏的鉴定证明,无法立案。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山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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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15日,内乡县马山口镇打磨岗村村委会主任赵某因违法占用耕地采砂,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6月,内乡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马山口镇打磨岗村村委会主任赵某违法占用耕地采砂,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并立案调查。经过现场测绘丈量,赵某违法采砂毁坏基本农田2.15公顷,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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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西峡县政府召开公捕大会,宣布对该县紫金办事处小城居委会二组组长许某依法逮捕。一个村民组长公然非法破坏耕地、以身试法的典型案件,得以公开处理,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今年“十一”长假期间,西峡县紫金办事处小城居委会二组组长许某,受利益驱使,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本组几户群众占用集体耕地,挖土填方,企图开发建设。10月6日,西峡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对许某下发了制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破坏耕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许某置若罔闻,组织村民继续施工。县国土资源局于10月9月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  相似文献   

19.
6月1日,尉氏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大桥乡通院村村民李鹏擅自毁坏基本农田建采砂场进行了查处,并当场没收和查封了采挖设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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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尉氏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大桥乡通院村村民李鹏擅自毁坏基本农田建采砂场进行了查处,并当场没收和查封了采挖设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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