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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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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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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土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这一制度,对保护被征地权利人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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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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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决定对以下规章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名称修改为“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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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强对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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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严格保护耕地,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对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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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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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5号《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20日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部长孙文盛2006年1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秩序,加强土地估价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土地估价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方可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第三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遵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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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惩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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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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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监管,规范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的督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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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土地供应机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以出让和划拨等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屋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农用地,控制国有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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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权属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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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条为严格土地管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用地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追究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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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交易、土地储备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产、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管理、发展改革、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土地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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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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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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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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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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