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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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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闯 《国土资源》2010,(6):52-53
农村土地整治是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的"助推器",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好事要办好,要落到实处,就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依法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才能因地制地推进土地整治,并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在撤村并点、旧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方案,让农民事先知情和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相似文献   

2.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当前农民建房难问题,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文成"建设,结合文成县实际,推陈出新,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改革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优化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保障农民建房及时落地。农民建房涉及农用地转用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以乡镇为单位单独组件报批,农民建房申请使用一、  相似文献   

3.
对我们青海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载体和途径,就是推进包括土地在内的资源节约性发展。抓住了这个关键,也就是抓住了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在保护土地资源方面,是粗放利用,还是节约利用;是外延扩张,还是在集约挖潜的深度上作文章,就是不同发展观的较量。是以牺牲耕地求发展,还是永续利用土地资源;是固守原有"土中刨食"的旧模式,还是为农民谋求更大的福祉,也是不同民生观的博弈。因此,我省开展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从规划设计、工程实施乃至竣工验收,都注入了关注民生的全新理念。它在注重当前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同时,也认真考量了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把"保护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长远目标引入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求之中。现在,整理复垦开发的耕地保护,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当口,当人们在思想解放大讨论中,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它"地中生地","一样的土地,不一样的产出"等全新内涵必将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在节约资源,科学发展的大背景下,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证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生态建设做贡献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带来的实效之一。而且这已经开始成为社会的理念和追求。  相似文献   

4.
“空心村”经过整治,一般都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使农民和农村形态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无论是在节约土地,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还是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形成关爱、安宁的人际关系,乃至转变农民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情等方面都显示出良好效应。  相似文献   

5.
临县农村耕地撂荒现象严重,究其原因是耕地质量差,农民外出打工所致,因此开展土地整理,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对保护耕地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权属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土地法律还不够健全的今天,农村的土地权属管理还不适应土地市场的运转,也就是说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转。纵观我国土地权属管理,除了国有土地权属管理条块比较分明外,集体土地权属管理还很不规范。由于集体土地权属管理不规范,直接损害了农民集体土地的权益。因此,笔者就10年来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工作当中所遇到的5种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3种措施,目的与同行们共同探讨,以便提出更有效的土地权属管理方法。  相似文献   

7.
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方面可以直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腾出来大量土地向其他农民或种植能手集中,不仅可以解决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而且对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在家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土地经营问题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村改革中土地流转模式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庆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安徽省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9.
湖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宅基地顾名思义为农民居住之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对农村宅基地的需求呈上升趋势。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和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十分重要和紧迫。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土地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主体地位,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10年、2012年、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认真做好该项工作,是摆在各级政府及其国土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个别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缺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界线模糊、面积不准,还存在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和耕地浪费等问题。而通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民拿到土地证书,相当于吃上了定心丸,不但会减少土地权属争议的发生,而且能化解一定数量的农村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1.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课题,这是中央抓“三农”问题的一个总题目,其中关于“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和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方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措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是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量减少农民的数量,使农民离开土地。  相似文献   

12.
地处祖国边陲的广西,山地面积广大,农业人口居多。多年来,“祖宗山,祖宗地”的观念根深蒂固,广大农民也一直延续这种古老的办法管理着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耕地被征收、征用,为了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款,村与村之间常常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发生械斗,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土地权属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金坛市紧紧围绕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这一战略目标.利用现有的资源.把建设过程中的废弃地、零碎的闲散地污染的坑洼地,退化的农用地.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区域复垦整理.实现了土地复垦整理整治与开发建设的一体化。两年来全市其复垦整理土地面积2061hm^2.新增耕地面积805hm^2.有力地保障了全市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4.
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征用占用农村承包地的情况分析与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将要进入一个相对的快速发展期,大量征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势头仍会有增加的趋势。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既要依法、合理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又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依法得到合理的补偿,使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是关系到能否保持广西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   

15.
"如有人为捍卫该土地捐躯,该同志由组上风光安葬","如因捍卫该宗土地光荣坐牢,组上先垫付该同志每月6000元工资"……今年7月底,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一宗供销社用地引出的一封按有近百名农民鲜红手印的"捍卫土地生死状"在网上热传。安化县乐安镇蚩尤村夏家组村民们一直想优惠取得原划拨给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的4.98亩土地用地权。今年7月初,梅城供销社却未经招拍挂程序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房产以70万元卖给他人。供销社此举引起村民们的强烈不满。此前,  相似文献   

16.
正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保护农民权益、坚守耕地红线、维护管理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迫切,但由于疏于管理,农村宅基地使用乱局——违法建设、破坏耕地势态严重。为此,笔者先后走访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芙蓉镇孔坪村和吉首市峒河办事处小溪村。从走访所了解的情况看,农村宅基地管理主要有建房诉求迫切、建设布局散乱、"两违"问题突出、耕地破坏严重、隐性市场活跃几大问题。  相似文献   

17.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保障农民权益的根本在于保障其对于土地所拥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  相似文献   

18.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建设和形成,加快农牧区发展,近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这标志着此项事关农村土地财产权和农民利益,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工作全面启动,这也是国土资源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  相似文献   

19.
关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问题,在国家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中已经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早在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就做出了如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厂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休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20.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江苏省政府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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