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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日,民权县国土局应申请人申请对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出现的一份《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无法律效力进行了核查并明文答复:该《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由王庄寨乡土地管理所越权办理,属无效证件,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原填发机关收回作废.  相似文献   

2.
案例 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  相似文献   

3.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4.
案例 某村民的《宅基地使用证》不慎掉入火中被烧毁,到当地国土资源政务大厅窗口申请补办《宅基地使用证》。而此证的所有人已死亡多年,一个月后,该村民拿着登报的声明到某局补办《宅基地使用证》。经过农宅科负责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后,才为其补办了《宅基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5.
案件原由1991年,某村王某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为其划定宅基地一处,同年县政府为王某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王某建房基后,村委会通知其停止了建设。1992年,王某所在乡政府给其新批宅基地一处,王某在该处宅基地上建成房屋居住至今,但未领取该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2002年,王某在取得土地证后,又在原建房基地上建房。  相似文献   

6.
正2015年12月1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为沙河店镇温庄村村民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221份,成为驻马店市第一个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县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驿城区土地管理职能范围内的12个乡(镇、办),土地总面积1159.88平方公里,共153个行政村1436个自然村,约11万户。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全区12个涉农乡(镇、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宅基地使用权权属调查公示已完成59990宗。  相似文献   

7.
案例1991年7月,高某在土地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了编号为(91)字第0106204集体土地使用证。2002年2月19日,高某的父亲与孙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将高某的房产及宅基地转让给孙某。2003年9月10日,孙某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编号为(2003)091004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12年2月,高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土地部门为孙某颁发的编号为(2003)  相似文献   

8.
某村刘某与邻居钱某因宅基地地界发生纠纷。刘某向钱某出示县政府1993年给他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以示权利,钱某以刘某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编号和附图提出异议。刘某找到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开具土地使用证有效的证明。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和实际测量,查明刘某的宅基地面积与登记面积相符,其  相似文献   

9.
[案例]早在1999年秋,我家申请宅基地建房时,因我家邻居是一对老人,他们对自家后院中约0.7亩地多年撂荒不耕种,我自发地进行耕种,并得到二位老人的默许。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我特意将那0.7亩地也划入我家的宅基地范围一并进行申请,后得到了村委会和乡政府同意,并且由县政府颁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中也将那0.7亩地列入我家宅基地范围。2010年春,邻居将老房子出售给本村村民黄某后,黄某认为那0.7亩地是在他家后院内,理所当然应归属他家耕种。我以有县政府颁发的使用证为据,不同意黄某的主张。后经村委会出面调解,让我返还那0.7亩地给黄某,另外在别处再划拨0.7亩地给我,从此大家相安无事。可2012年初,村委会组织第二轮承包方案时,却将另外给我的0.7亩地发包给其他农户,并答应以后再给我补上。今年初,我再次找村主任,要求兑现村里给我补地的承诺,得到的回答是,我家的承包地一点也不比别人少,想要再补地不可能了。我拿着县政府为我颁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到乡土地管理所说理,他们认为黄家的后院地应归黄家所有没有错,县政府当初颁发证时考虑不周到、不仔细,即使有证为据也没有用。对此,我该如何维权?  相似文献   

10.
案例1981年,村民马某经乡政府批准取得一处宅基地(以下简称“案涉宅基地”)并建成住房。2002年6月,区政府为马某颁发了第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316号证”),证载面积296平方米。2007年,因子女上学,马某一家搬至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8月,市政府为同村村民金某就案涉宅基地颁发了第59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599号证”),证载面积255平方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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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981年,村民马某经乡政府批准取得一处宅基地(以下简称"案涉宅基地")并建成住房.2002年6月,区政府为马某颁发了第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316号证"),证载面积296平方米.2007年,因子女上学,马某一家搬至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8月,市政府为同村村民金某就案涉宅基地颁发了第599号集体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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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01年,家住城郊某村的村民陈某与覃某(覃某不属农业家庭户口)结婚。婚后,陈某在村里分得宅基地一块,并办理了农村宅基地用地及土地登记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集体土地使用证均注明权利人是陈某。同年,陈某在该宅基地建了一栋四层楼房。3年后,陈某因病去世,覃某要求将这块宅基地及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再办理陈某享有的部分产权继承手续。在申请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陈某的父母提出宅基地及房屋不是陈某与覃某夫妻共同财产,应全部作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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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14年3月,陈某向某村委会申请租赁村集体坑塘620平方米搞养殖场,并经过所在乡政府同意,2015年6月县政府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10年,期间陈某一直用于鱼的养殖。期间因为该道路扩宽,陈某认为有商机,于2018年5月取土将坑塘填平建成一个小型加油站。国土资源部门发现后开始调查,陈某提供一份县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养殖场,查阅其地籍档案显示用途为养殖场。针对本案件的违法性质是违法占地还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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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土地改革后,张某的父亲分得房产一处。1953年,当时的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权证,1971年经所在地人民公社同意由该公社的邮政所占用该房产办公,张某一家由所在大队的专业队为其异地盖了两间草房居住,1995年县政府又无偿为张某划拨宅基地302平方米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邮政所将所使用的草房翻修改造成两层平房一直使用至今,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世纪80年代末,张某以1953年所持有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为由,申请并主张原四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归自己。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所有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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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几家村民宅基地都有土地证书,他们想联合建楼房。请问:对此,我们有职责吗?答:新《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一再提倡节约集约用地。这几家村民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又没有超出原来宅基地的范围,从土地管理上来说,没有违规,国土局方面不宜插手干涉。建不建楼房是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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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产权清晰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应该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梳理,依法确定宅基地的权属范围,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保障交易的安全性.要从立法上赋予农民宅基地流转的权利,最终建立起均质、统一的城乡土地使用权权利体系.明确宅基地可以流转的具体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房屋,依照规定完善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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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4年3月,陈某向某村委会申请租赁村集体坑塘620平方米搞养殖场,并经过所在乡政府同意,2015年6月县政府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10年,期间陈某一直用于鱼的养殖。期间因为该道路扩宽,陈某认为有商机,于2018年5月取土将坑塘填平建成一个小型加油站。国土资源部门发现后开始调查,陈某提供一份县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养殖场,查阅其地籍档案显示用途为养殖场。针对本案件的违法性质是违法占地还是改变用途,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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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仲甲 被告:某镇人民政府 第三人:仲乙 1989年仲甲获批农村宅基地一处.因界址不清一直与西邻仲乙发生纠纷,仲甲多次申请被告予以调处均无答复。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仲甲曾先后3次向该镇土地管理所书面申请要求处理与仲乙的宅基地争议。2003年5月13日仲甲与仲乙所在的村委会也向该镇土地管理所书面请求处理仲甲与仲乙的宅基地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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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钱多(化名)在县城的"城中村"居住,土地改革后,祖遗老宅基地一处,家存1950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和1985年县政府发放的《临时宅基地证》。该处宅基地虽在城市建成区内,但未履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法定程序,土地性质存疑。近几年,钱多手头宽裕,将自家宅基地全部建成五层楼房。房子建成后,因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原因,物权登记受阻。不过即使房子未登记,钱多照样能让房子创造效益。房子有的对外出租,有的出售给他人。单大(化名)就是买房人之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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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共产党的福啊!我只送了一份申请,填了几张表,就拿到了《土地使用证》,还送证到我家里来,我活了一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好事。"这是日前博爱县清华镇西关村78岁老人买新顺的一番真心话。从今年起,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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