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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正式出台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文)是全面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纲领性文件。2003年3月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又分别出台了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三个配套文件(人发[2003]24、25、26、27号),标志着我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正在按5号文件的部署全面启动,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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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秘书长、各位主任、同志们: 由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召开的各地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秘书长和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在浙江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安排下,开得很顺利。这次会议重点是研究讨论如何规范和落实职业实践标准,加强注册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研究讨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标准、注册工作属地化管理及简化部分注册程序;研究讨论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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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我国勘察设计业面临十大挑战的基础上,分别从我国勘察设计行业、勘察设计单位和政府角度提出了如何应对挑战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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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2003,(7):21-22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和交通部共同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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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业注册专业人士队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的执业注册专业人士,是指经考试合格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执业注册专业人士队伍建设,要鼓励专业人员积极报考执业注册资格,注重专业、年龄及各类注册工程师的比例逐步趋于合理,符合市场及企业战略发展的需求,加强专业带头人的人才梯队建设,实施科学的人才管理,全力提升专业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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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岩土工程专业体制基本形成,正在试行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业内规范了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和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文中还介绍了地基处理新技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