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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 《资源导刊(河南)》2008,(9)
一、案例 某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某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7年经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选址在清水山,同年,经省计委、省外经贸委批准立项.就此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授权省建设厅批准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清水山两公顷土地,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并向申请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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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1997年10月,某市辖区人民政府批准区物资公司关于土地开发、出让金全部用于职工安置的改制方案。1998年2月26日,该区原土地管理局与物资公司签订了大学路31号、33号两宗地使用权的出让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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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基本案情】2011年,省级人民政府作出《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同意某市2010年年度计划第十批次建设用地,包含某村地块。2018年,该市政府同意原国土资源局作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呈报表》。经公开挂牌,某公司竞得案涉土地,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该市政府批准同意,原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毛某某等6人系某村村民,认为涉案建设用地批准书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20年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某等人不具备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故裁定驳回起诉。六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案涉建设用地批准书作出前,涉案土地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故六原告与该被批准征收土地的后续审批利用行为已无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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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斌 《资源导刊(河南)》2003,(7)
案情 1990年8月,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下称甲方)与一家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下称乙方)签订了转让房地产协议.甲方将划拨土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1656.94平方米,占地2.3亩,转让价为62.9637万元.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转让公证.但未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出让并转让该房地产的批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再办理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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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金某于2003年1月,通过竞买取得住宅区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43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70年。出让合同签订后金某按期交清土地出让金,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相似文献
6.
2012年6月,存S市2012年第6期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中,盛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成为竞得人。在报S市政府批准同意后,S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盛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某宗地建设用地手续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位于Y区江湾路南侧的某宗地出让给盛大公司,作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复》同时载明,盛大公司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S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然后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对土地进行建设,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后30天内,依照土地登记程序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S市同土资源局与盛大公司签订了《囝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盛大公司应在2013年1月前支付完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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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1997年8月23日购买X市城关镇周楼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并向该组缴纳地款7万元。2000年7月18日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X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批准涉案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2002年1月31号,李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商住楼。同年11月14日,李某与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该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建设住宅楼。同时,李某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管理费21492元、开垦费774元、证本费55元等费用。2002年,李某向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申请,但X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X市建设管理局于2007年4月29日对该地块用地规划予以回复,该地块被拟定为二类居住地。2007年5月17日,X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发布公告,对该块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地。同年6月5日,该局发布变更公告,将已出让给李某的土地再次以挂牌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同年7月3日,X市国土资源局向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中止出让活动通知书,该地块的挂牌出让行为终止。李某于2010年4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挂牌出让行为和X市国土资源局、X市政府颁发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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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王永亮 《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13,(4)
案情简介
2004年8月,上海市A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与甲土地整理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该区一宗地块出让给甲公司,甲公司应于2004年12月31日之前动工建设.签约后,甲公司缴纳了土地出让金.2005年2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地块的开发建设权益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了土地转让费用.2005年4月,区计委批复同意乙公司建设商业用房,并要求其按基建程序办理有关手续.2007年2月,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向乙公司出具业务受理单,受理了乙公司调整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申请,但因动迁以及规划调整,该地块始终未开工建设.2010年6月,经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区政府批复同意该局以协议收购方式收回涉案地块. 相似文献
13.
《山东国土资源》2004,20(1):57-58
省直3则枣庄1则日照1则滨洲1则济南1则东营1则临沂2则聊城1则淄博1则威海1则德州1则菏泽1则省直2003年12月底,经省地质公园评审专家组评审,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同意,山东沂水龙岗、邹城峄山、长清张夏-崮山、栖霞牙山、泰安长城岭和枣庄龟山等6个地质遗迹景观集中分布区被批准为第二批省级地质公园。目前,全省已有省级地质公园13个,面积766.23平方千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省直2004年2月,山东省土地有偿使用面积319.18公顷,实现政府总收益6.92亿元。其中,政府纯收益66396.61万元。全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72.52公顷,收益42191.09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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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8月,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下称甲方)与一家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下称乙方)签订了转让房地产协议。甲方将划拨土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1656.94平方米,占地2.3亩,转让价为62.9637万元。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转让公证。但未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发出让并转让该房地产的批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再办理变更登记。 对该案如何定性处理,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案已过了处罚时效,再者该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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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1999年,甲市A国有企业进行房改时,职工B等人均各自购买了一套房改房。此次房改由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组织,区人民政府颁发了房产证,但未办土地使用证,该宗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仍在A企业名下。2010年,A企业破产,因A企业未向市政府报告职工B等购买房改房的情况,经该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拍卖。C房地产公司竞得,双方签订了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由C负责竞得地块上房屋拆迁,随后市人民政府为C颁发了土地证,性质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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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1998年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南排村十四队的土地,何某于1982年经原生产队分得的115.5平方米宅基地在上述征用范围。因对补偿金额有异议,何某一直不愿领取补偿款。市国土资源局为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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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处 《资源导刊(河南)》2009,(5)
[案情介绍] 1998年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南排村十四队的土地,何某于1982年经原生产队分得的115.5平方米宅基地在上述征用范围.因对补偿金额有异议,何某一直不愿领取补偿款.市国土资源局为解决这一问题,根据该市地价评估事务所99~384号土地估价报告和该市房地产评估所XXX房估字[1999]129号文,于1999年8月12日向其发出<关于征用南排村十四队何某住宅地补偿安置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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