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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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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萍 《浙江地质》2008,(12):59-59
2008年。浙江省下达松阳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926亩,其中农用地1776亩。截至12月9日,我县已报批农用地转用11个批次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总面积1910亩,其中农用地1776亩,占省下达指标的100%,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今年农转用报批任务的县。  相似文献   

2.
2008年以来,昌乐县把建设用地复垦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来抓,目前共立项、备案建设用地复垦项目3个批次18个村(矿),可净增耕地67.93hm^2,其中第1批次4个试点村已完成旧村复垦21.07hm^2。通过建设用地复垦置换和挂钩试点深入开展,使居民点布局更加合理,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相似文献   

3.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是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同时也是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目的所在。在国家新增1000亿和1300亿投资计划中,长兴县共有14个项目列入其中,争取项目资金9110万元,涉及用地13491亩。目前已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用地项目有12个(包括不需新增用地项目),面积13366亩,占总用地需求的9907%;待办项目2个,涉及用地面积125亩。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便捷高效的服务、快速灵活的机制。做好扩内需项目用地保障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4.
为力促打造“鲁苏豫皖科学发展高地”建设,菏泽市国土资源局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核心,始终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保障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开拓思路,多措并举,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截至6月中旬,菏泽市共上报省审批批次35个,单独选址项目2个,总面积991.0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95.37公顷(耕地629公顷),建设用地294.7公顷,未利用地0.97公顷。  相似文献   

5.
张虎君 《山东地质》2009,(10):11-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平原县对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在国家宏观调控、收紧地根的政策下,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20 hm2的情况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迫切要求解决用地难问题。在建设用地紧张的同时,平原县又存在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和浪费问题,对其进行整理(复垦)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6.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而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但当前“空心村”已逐步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瓶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改造“空心村”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据调查,天台县农村村庄用地面积8万亩(包括村内道路等用地),户均用地318平方米,人均用地105平方米,其中闲置房屋、废弃老屋、村内空闲地共124万亩,占村庄总面积的16%。  相似文献   

7.
魏姗  谢飞 《河南地质》2011,(12):25-25
今年以来,方城县柳河乡西峰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新建社区用地面积不足400亩,复垦旧村土地700余亩,新增耕地300多亩,为农业增收、村民致富增添了后劲。  相似文献   

8.
张序 《辽宁地质》2011,(12):58-58
年初以来,义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开拓用地保障新途径。全力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是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在牵动义县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上。二是房地产开发和廉租房用地千方百计利用原集体建设用地(城中村改造)和老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将城中村13公顷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廉租房建设。三是利用荒山、荒滩上项目,面积达8.7公顷。  相似文献   

9.
倪雅波 《浙江地质》2010,(12):37-38
土地整治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政府得民心、投入得利润、农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含土地指标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  相似文献   

10.
2007年以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一方面加强与市发改委、农办、扶贫办等部门的协调,积极做好项目包装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省国土厅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省国土厅对我市建设用地指标的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11月底,我市共争取到省国土厅追加我市各类用地指标7362亩,其中追加我市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82亩(其中市区1653亩,龙泉市354亩,缙云县75亩);标准农田建设奖励指标1037亩;2007年统筹奖励指标1705亩;  相似文献   

11.
今年以来,太谷县国土资源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项目推进发展战略,以“保护”为基础,以“保障”为根本,用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破解难题,严格规范管理,积极主动服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狠抓项目用地保障 一是将县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为重点项目发展留足空间。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实无法避让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在规划修编中应予以调整,目前,已完成2012年度日常地籍变更工作,变更面积1996.05亩,其中变更建设用地730.65亩。三是多种渠道争取年度计划指标,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可靠保障。今年开展了4宗用地的预审工作,为12个新项目进行了选址。截止2013年底,已上报的3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全部得到批复,共涉及32宗地,面积841.27亩,主要服务于万国风情园、晋路集团、北付井加气站、速腾管业、北阳镁业等项目。还将对侯城村和贯家堡村农户住房计划进行组卷报批,面积70亩。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临海市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为载体,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累计投入312亿元资金,完成建设用地复垦总面积7450.4亩,获得复耕指标6205.2亩。8月1日,全省建设用地复垦现场会在临海召开,推广了该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成功的经验。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13.
宜阳县按照全市“项目建设用地服务月”活动统一部署,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四抓、四保、四做到”的方式,节约、集约、高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前5个月该县34个已上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790亩,35个拟上项目已报请省审、市批18个,配置用地计划1884亩,有力地助推了县域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由于建德经济总量不高,上级每年切块下达给建德的新增建设用地量(计划指标)相应较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用地指标,基本上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获得。  相似文献   

15.
平阴县作为全省土地综合整治8个试点之一,以“孝直镇万亩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型社区建设”项目典型引路,加快实施进度,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该项目涉及2万余农民、2000hm2土地,将把产业相近的21个村规划合并为3个社区,可置换用地指标333.34hm2。3月9日,平阴县为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召开了201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会议,通过观看成都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纪实片,  相似文献   

16.
“去冬今春我市开展28个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可以新增耕地3600余亩。这不仅为市里的发展置换了建设用地,又确保了耕地不减。”日前,谈到土地综合整理,济源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王键如是说。据了解,近十年来,济源市通过实施工业上山、居住改革、平坟拆丘、土地整理等措施,有效缓解了用地矛盾,在全市建设用地增加2.23万亩的同时,耕地面积未减一分。  相似文献   

17.
张灿  徐冬 《河南地质》2010,(7):47-47
日前,汤阴县迎接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结束。这次卫片检查的33宗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合法用地25宗,面积1778亩,耕地1706亩;违法用地5宗,面积63.7亩,耕地56.2亩;实地伪变化3宗,面积77亩。  相似文献   

18.
为保障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垦利县国土资源局以依法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为手段深化挖潜,做好“四篇文章”着力破解用地难题。一是在用地计划上做足文章。扎实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科学分配用地指标,服务大项目引进,争取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列入省用地单列和点供计划。  相似文献   

19.
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中心的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已成为我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程和土地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符合国家要求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有力的支持了新农村城乡一体化建设,更成为了加快新农村规划建设行之有效地重要手段,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  相似文献   

20.
一、政策进一步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旋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相关的附属设施用地。二、区分情况分类管理。一是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二是合理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三是引导设施农业用地合理选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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