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2017年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文确立许昌市为全国34个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地区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许昌市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先行对许昌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二级市场进行调研,摸清土地二级市场基本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一、许昌市区土地二级市场基本情况(一)发展历程许昌市区土地二级市场随着土地一级市场的发展完善,从无到有逐步活跃  相似文献   

2.
正7月26日,西宁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改革试点省级预验收会议召开。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保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深改办、省高院和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西宁市国土资源局汇报试点总结报告、专题研究成果,对试点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同时进行了  相似文献   

3.
正2017年初,宁波市列入全国28个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是浙江省唯一市级试点城市。同年5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的实施方案》。试点以来,宁波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破难创新,努力开创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宁波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整宗土地转让交易710  相似文献   

4.
媒体广场     
<正>国土部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试点国土资源部日前透露,将全面开展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根据国土资源部当天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将在30个省(区、市)的34个市县(区)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到2018年年底,要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法制网)  相似文献   

5.
正2017年5月18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为何要实施土地二级市场试点,这项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如何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展?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相似文献   

6.
<正>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的限制条件之一是,属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开发投资额的认定在国家层面暂无统一规定,在实践中研究开发投资额内涵和认定办法,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转让。2017-2018年在原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中探索放缓投资额条件,促进企业土地  相似文献   

7.
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过一定的开发建设,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市场上交易的活动,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笔者对双鸭山市所辖四区三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对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8.
<正>会议指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要坚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向,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着力完善交易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监管,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9.
集体土地流转是现阶段国土资源工作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以出让、转让、出租、联营、入股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行为,已经在全国不少城镇客观存在,且数量和规模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据初步统计,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有20%的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宅基地进入了隐形市场,上述现象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集体土地市场的内在需求。显然,简单地加以限制是限制不了的,我们应该拓宽思路管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充分发挥集体土地资产作用,节约与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这方面广东省已经率先为我们做了榜样。在《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出让、出租、转让和抵押其使用权,它应该是对上述决定的具体化、规范化、为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建立“两种产权,一个市场”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0.
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获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也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本文从土地市场、法律关系主体、土地使用者权益等方面分析了国有土地租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不同。1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对出让方式的补充。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1.1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中规定: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是作为出让形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1.2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多,土地的价值被体现出来,大量的土地进入市场交易,用于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形式出现,其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占有很大一部分。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许多企业和个人对城镇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指明了方向。如何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调整农村土  相似文献   

13.
州县传真     
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为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州土地和矿业权出让转让行为,近日,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在州国土资源局正式挂牌成立。海南州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为州国土资源局下属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场所,维护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秩序;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土地权属、交易鉴证,税费测算及代收等;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它单位或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相似文献   

14.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直接为种植业、畜牧业服务的基础建设用地以外,其他建设用地,都是非农业建设用地。利用农产品和畜产品开办的加工工业也属于非农业建设用地。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田间道路和种植大棚、养殖棚圈等属于农业建设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况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相似文献   

15.
●闲置土地处置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恶意囤地、炒地的,不得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不得办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   

16.
正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项改革工作能否顺利稳妥推进,做好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重  相似文献   

17.
现状近年来,常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出租、转让行为日益增多,不仅乡镇企业用地随改制普遍已经流转,原已废弃的原村办学校等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等也呈自发流转趋势,现已基本形成隐形流转市场.主要表现形式有:  相似文献   

18.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以来,对城市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和抵押等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较为完善的流转政策体系.但与此相对应,一直没有给予集体建设用地明确的流转法规,造成大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事实上的存在,但却是"合理不合法".  相似文献   

20.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违法、违规现象日益明显 我国法律从土地审批权和用途管制两方面严格控制了农地使用权流转。但受流转利益的驱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耕地保护的意识淡薄,未经批准随意占用耕地并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或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工业用地以联营为名行转让、出租之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