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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正近日,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和国土警察大队全力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虞城县刘店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刘店乡村民田某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204公顷建虞城县未来养殖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多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未果。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土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确定田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涉嫌土地犯罪。按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规定,将此案移  相似文献   

2.
"朱营村村民朱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840平方米建养殖场,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这是修武县国土资源局五里源国土资源所近日印发的<土地违法案例选编>中的一个案例.  相似文献   

3.
4月10日,栾川县城关镇西河村村民鲁某违法占地建房,并多次阻挠土地执法,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拘留。3月30日,鲁某在未经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本组耕地0.3亩建住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之后,于当天对其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1亩建设皮革厂。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对照《柘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后发现,所占用土地均为  相似文献   

5.
“朱营村村民朱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840平方米建养殖场,其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这是修武县国土资源局五里源国土资源所近日印发的《土地违法案例选编》中的一个案例。为切实提高辖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提高耕地保护率,遏制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五里源国土资源所一改往日的宣传办法,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鲜活案例编辑成资料,组织工作人员下到各村各户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还利用村民大…  相似文献   

6.
张某,男,45岁,某村民小组组长。1997年7月,张在利用职权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本组另一村民承包耕地83平方米建设住宅。7月20日开始动工,7月21日镇土地管理所即前往制止,张不听劝阻,继续施工。8月14日,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信,又派人前往制止,张仍我行我素。市国土资源局遂立案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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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介绍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遂对李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二是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8.
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全省各市县从本地实际出发,先后曝光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现摘登如下:1.惠济区花园口镇京水村村民李鸿斌非法占用本村耕地建仓库案。2.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站马屯村第五村民组非法占用耕地建钢材市场案。3.中原区须水镇三十里铺村第三村民组村民周合法非法占用本组耕地建厂案。4.金水区祭城镇小郭村村民徐战山、徐红亮、郭喜军非法挖土抽沙破坏基本农田案。5.二七区侯寨乡麦垛沟村永利印铁包装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建厂案。6.上街区峡窝镇郊段村第三村民组村民王利军非法占用本组耕地建厂案…  相似文献   

9.
正为谋取非法利益,宜阳县韩城镇王某、李某、侯某私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使1.71公顷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2013年7月,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韩城镇南驿村河滩耕地上采沙。宜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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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该县东洪镇村民徐某因严重破坏耕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拘。上蔡县东洪镇村民徐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10973平方米(16.46亩)耕地建学校,不仅破坏了土地还在当地村民中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上蔡县国土资源局将徐某破坏耕地案件报省厅鉴定。经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鉴定,其行为造成了8013.33平方米(12.02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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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9月11日,汝阳县公安局对该县一起非法破坏耕地行为立案侦查。7月中旬,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县政府派驻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治乱工作组转办的一起非法取土破坏耕地案。涉案当事人何某,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免费维修该村田间道路填方为由,在汝白路西的耕地内非法取土,破坏土地面积12.36亩。经调查,何某并不是免费为村田间道路填土方,而是变相卖土营利。由于破坏面积较大,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8月18日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对该宗地的破坏程度给予鉴定的申请。8月22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该宗地的鉴定结果进行了批复,经鉴定,"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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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某县土地资源监察大队办理过下面的一个案件:甲公司原有一2000平方米的钢材场地,有国有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甲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私自与李某签订转让协议,折抵所欠李某的46万元借款,并将土地使用证交给李某。此后,李某一直用该地存放矿山设备,直至去年5月份,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李某在该宗地上兴建住宅用房。对于这个违法行为,该大队处罚的法律条款是:对甲公司按非法转让土地立案查处,对李某按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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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23日,禹州某种植养殖公司法人代表郭某涉嫌非法占用耕地,被禹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5月上旬,禹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该公司私自占用顺店镇庄头村土地建粉石机台,遂现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违法行为实施重点监管,随后正式立案调查。经深入调查并利用GPS等测量工具进行现场勘测,比照顺店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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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南阳市卧龙区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陆营镇陆营村12组村民段红兰无手续建成房屋两间,随即依法立案调查取证。经查实,2001年12月,陆营滇陆营村12组村民段红兰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放假期司,私自动工以建住宅的名义非法占用陔村集体土地64平方米(该宗地系段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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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非法占用耕地5184平方米建设浇注站违法案件,日前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煤矿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9.33万余元的罚款。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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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受关注并被列为河南省郑州市公开曝光土地违法案件之一的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小郭村村民徐战山、徐红亮、郭喜军等非法挖土抽沙破坏基本农田一案,日前有了新的进展,涉嫌犯罪的徐战山等8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3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监察队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祭城镇小郭村第八村民组个别村民非法占用耕地挖土抽沙。执法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并立即报请局领导立案调查。在调查取证中,执法人员多次接到讲情电话与威胁恐吓电话,都给予了严词拒绝。调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与阻力,数次进村找当事人和村干部,向他们宣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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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收到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反映: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向乐清市公安局移送的涉嫌土地犯罪的案件被退回,理由是没能提供占非法占用耕地土地种植条件毁坏程度技术鉴定报告,并附4起被退回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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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5日,温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祥云镇大尚村侯某两人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被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并拘留。前不久,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赵堡镇南平皋村李某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该村基本农田2亩多建肉制品加工厂。祥云镇大尚村侯某同样未经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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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宜阳县白杨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举报:白杨镇一区一组组长徐某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无土地使用手续,私自占用一组耕地建房。所长闫武江立即带领执法人员驱车赶往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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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1月4日傍晚,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有人在栾川乡百炉村七组耕地内违法施工。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实,违法当事人系栾川乡百炉村三组姜某。当天下午姜某未经批准非法毁坏耕地410平方米建养鸡场。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施工机械进行阻挡,通过向当事人宣传土地法规政策,告知违法行为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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