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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辑同志: 前段时间村里的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她继续留在娘家务农,户口并未改变.后来,该村村委调整责任田承包的相关规定,将出嫁妇女的原有承包地一律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了,这样做合法吗? 问 法 问法同志: 农村每一位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公民,都有从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责任田进行劳动生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可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马女士虽然已经出嫁,但并未转成非农业人员,不能取消她在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劳动生产的权利,应当继续保留其原有的责任田.  相似文献   

2.
案例 2007年1月,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继续在家务 农,户口也并未改变.2008年该村村 委会在调整责任田时规定,凡是出嫁的人一律将原来的承包地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3.
1案由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给予补偿。法院受理该案后,该案有关审判人员有4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李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第二种…  相似文献   

4.
1 案由   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 双方当事人W市S区C村村民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对位于本村内的一处河滩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争议地位于G村村南H河沿岸,面积5亩,原为滩涂地,多年来一直由李某耕种,村委会也对其使用权予以承认.  相似文献   

6.
1案由 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于2004年5月,拆除了李某265m^2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m^2,用于广场建设。市政府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未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给予补偿。法院受理该案后,该案有关审判人员有4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55号令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政府可以无偿收回李某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秘函[2002]15号文关于“2001年11月1日以后实施的拆迁,贷币补偿款中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的规定,直接判定市政府胜诉。  相似文献   

7.
2007年1月,马女士与驻地一名现役军官登记结婚,婚后继续在家务农,户口也并未改变。2008年该村村委会在调整责任田时规定,凡是出嫁的人一律将原来的承包地收回。马女士的承包地也被收回。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少数农民由于长年忙于经商或外出谋业,其所承包的责任田无人耕种,又没有转交承包他人,出现了弃耕现象,致使土地的肥力和地力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此,不少农民朋友认为,反正责任田已承包给个人,种与不种是他们个人的事,谁也管不着。其实,这种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9.
正问:我县逻岗镇张李村村民张某多次向宁陵县国土资源局和宁陵县林业局反映,要求收回本村村民李某在1982年开垦种植的位于林区最南侧的一块地。如果不收回,张某就要上访告状。国土局经过调查查明:1982年宁陵县林场第一次更新树木后,重新种上了速生杨。为了树木更好地生长和管理,林场将位于李村附近的土地承包给了李村的四个村民组。四个村民组按照每人1.5亩  相似文献   

10.
案由与评析2004年5月,某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拆除了李某265平方米的房屋,并收回了其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410平方米,用于广场建设。根据现行的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市政府对李某给予了货币补偿。但李某对此很不满意,多次找市政府讨说法,要求市政府对其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双方各  相似文献   

11.
正我旗有两宗土地,早在1981年就征收为国有土地了。后来,使用该土地的企业破产,土地遂出让,受让人后来又转让,后面的受让人一直闲置并耕种着。此之前,在土地变更调查时,我们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规定将其确定为农用地了。现在,我局依法将该土地收回,并拟收回后另行出让。请问,我局应当怎么操作?  相似文献   

12.
3月7日上午,14辆小四轮拖拉机被责令停放在项城市范集乡政府门前的公路上,车上装载的近7万块砖坯,悉数被倾倒在路旁的生产沟里。范集国土资源所立即组织人员对砖坯进行了就地销毁。运输砖坯的车主李某等14人以及购买砖坯的赵某,个个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蹲坐在路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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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双方当事人W市S区C村村民李某与同村村民王某对位于本村内的一处河滩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争议地位于G村村南H河沿岸,面积5亩,原为滩涂地,多年来一直由李某耕种,村委会也对其使用权予以承认。  相似文献   

14.
案件原由 李某是信阳市平桥区兰店乡相林村村民,家有砖木结构房屋四间.近年来,李某一直在城区经商并在城镇购置了住房.1998年3月,李某在村里原有住房被另一相邻集体经济组织马楼村村民马某购买.当时李某、马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相林村委会在协议上加盖了公章并签有"同意转让"字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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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塌陷地征用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0引言某煤业公司于2003年4月经依法批准征用了某村14hm2(210亩)土地。当时某人承包的0.73hm2(11亩)耕地也在其内,虽被征用了,但仍能继续耕种,可其他十几户却因被征用的土地因塌陷变成水面而无法耕种。为此,这十几个承包户要求村委会收回某人的耕地,重新安排使用,村委会做某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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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群众来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我省农村一些地方,村组先将耕地按住宅用地规划,再分别承包给需要宅基地的村民耕种;村民承包后先撂荒一段时间,然后以荒地名义建设住宅,以逃避惩罚。如豫北某地一村民小组将要求宅基地的12户村民的承包地调换到一块紧靠公路的地方,按每户0.25亩划分成12处可用作宅基地的责任田,分别承包给这12户村民耕种。这些村民在撂荒一年后,作为荒地全部用以建房,待国土资源部门发现时,12户住宅均已建成。由于户数多,投资大,拆除十分困难,致使依法处理很难到位。这种现象应引起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注。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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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新招     
"北关所所长,请你回答国务院[2004]28号文的内容是什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北关所所长的回答干净利索."近日,龙塘镇一位村民反映其耕地被毁坏,存满积水,无法耕种,要求乡政府、国土部门给予解决.作为基层所的工作人员,你认为应依据哪些法律处理这起案件?""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应该先复垦,把土地填平."一位基层执法人员思索片刻后回答道."回答不完整,下去仔细考虑."局长提出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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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村民李贵就房产、田地和张发财签订买卖合同且履行后外出经商。6年后,李贵以所承包的土地不能买卖,且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瑕疵为由,要求收回土地自己经营。李贵能否收回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06年,村民李贵因到镇上经商,为了方便在镇上新买了一套房居住。这样,他在村里的原住房便无人居住,原承包的田地也无人耕种。同年7月8日,李贵与张发财签订"房产、田地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贵将房产及附属设施、其所承包的2.5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作价500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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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介绍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遂对李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二是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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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一部分农民利用自己的责任田(即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一家植树影响两家耕种,这两家也跟着植树,直至大田全部植树的现象在河南省部分市、县农村较为普遍.这种现象已经造成这些市、县的基本农田面积大量减少,形势非常严峻,如果不尽快得到及时解决,我们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弃农植树的原因与目前农民从事个体经营、个体企业、畜禽养殖、外出打工,农村缺少劳动力等情况有关,因基本农田植树引发的信访量不断上升,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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