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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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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国土资源》2008,(1):20-21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于2007年12月30日签发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土地登记办法》共十章78条,分别从总则、一般规定、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土地权利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对《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相似文献   

2.
国有荒地经过土地规划开发后具备了耕种条件,可凭土地开发许可权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但不可依据开发许可权证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因为土地开发许可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效力不同,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994年,亨达农场取得了新疆某乡12000亩土地的土地开发许可证,开始实际投资开发.达到耕种条件后,亨达农场即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了验收申请,并申请办理其中700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但对另外5000亩验收合格的土地,亨达农场并未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0年10月,亨达农场与大华公司签订了农场出让意向书,共同向市政府请示转让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其中包括已验收合格但没有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的5000亩土地.之后,双方签订了农场转让合同书,约定以610万元的价格将亨达农场的全部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开发等许可手续全部转让给大华公司.后大华公司申请市政府将亨达农场已取得土地证的7000亩土地变更到自己名下,并将未申领土地使用权证的5000亩土地的权属变更到了其与他人合办的天山雪公司名下.同年11月,市政府为这5000亩土地办理了变更登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3.
魏东 《国土资源》2006,(12):42-43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源。我国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国有农场的土地,而现行的法律对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本文试图  相似文献   

4.
依据《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我国的土地登记实践表明,土地登记在理清产权关系、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防止土地资产流失,以及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土地登记对土地权属关系的确认,维护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了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其次,通过土地登记对土地权利变动关系的确认,保护了土地产权交易的安全,维护土地市场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5.
《河南国土资源》2003,(7):15-16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是指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其发证对象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产权人拥有的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只能通过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才能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房产权利变更后,土地…  相似文献   

6.
一、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安置特征 国有农用地因重点工程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招商引资需占用的,其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这一行为不是土地征收,因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政府是代表国家将使用权收回。根据国办发[2001]8号、国土资发[2008]202号等文件规定国有农场的土地使用权都必须确权给农垦经济组织(国有农场)或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公司。政府代表国家管理土地,但不能自己给自己确权(集体土地确权是给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国有土地要确权给农垦经济组织,政府应授权农垦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国有土地资产。农村基层组织受管理部门委托,行使土地使用权,农户行使承包经营权,三者权利不同。经营权随使用权的变动而变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都是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政府只有通过出钱购买的方式征收。因此两者对建设用地取得方式的概念是不同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款原则上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生效要件,也是不动产物权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依照该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他项权利的取得和消灭均取之于土地登记。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2月1日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相关配套的部门规章。如何依照法律、规章做好土地登记工作,是检验具体工作人员对法律、规章的学习、领会和结合实际工作的关键,笔者就《土地登记办法》施行二年来浅谈相关的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8.
健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产权清晰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应该对现有的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梳理,依法确定宅基地的权属范围,明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保障交易的安全性.要从立法上赋予农民宅基地流转的权利,最终建立起均质、统一的城乡土地使用权权利体系.明确宅基地可以流转的具体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房屋,依照规定完善确权及登记发证手续,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证书,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9.
4月19日,厅地籍管理处会同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赴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民和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检查采用抽查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土地登记和建设用地审批档案、具体案例座谈等形式,主要对土地登记程序、权属调查,集体土地征收(用)程序、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程序是否合规进行检查。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理清思路。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不但可清理查找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规范土地审批、登记行为,  相似文献   

10.
金克祥 《国土资源》2016,(10):42-43
正土地抵押权是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土地抵押权登记制度的剖析1.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程序。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地价  相似文献   

11.
<正>随着土地使用权抵押市场的日趋活跃,因土地使用权抵押产生的债务纠纷也日渐增多,浙江省2013年当年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8万件,抵押金额达1万亿元。各级登记机构要求明确土地抵押登记法律政策的呼声强烈,特别是国有划拨土地、储备土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抵押情况,以及企业之间债权关系产生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较多,规定模糊,难以操作。因此,必须通过摸清情况,健全土地抵押登记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12.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土地交易安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正在本刊2013年第3期《法律天地》栏目中刊登了一篇《民间借贷能否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一文,该文作者认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国土部门可以为民间借贷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案例回顾:甲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乙公司借款,并商定用甲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一宗商住用地作抵押。双方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笔者认为,该文作者混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仅考虑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充分条件,而忽略了其必要条件,并在土地使用权抵押资料审核的关键环节上存在误区。笔者认为,国土部门不能为此类民间借贷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4.
问: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三十三条以及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房地产转移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有权同时转让、依法转移的土地使用权应办理变更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以及房屋产权和土地权利人应一致等。产权人通过购买房改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房屋取得住房产权,房屋权利由原产权单位或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15.
建制镇变更地籍调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各土地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垦利县国土资源局为搞好建制镇变更地籍调查工作,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垦利县建制镇变更地籍调查技术方案》、《垦利县城镇土地登记实施细则》、《垦利县城镇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垦利县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垦利县城镇土地统计制度》、《地籍档案管理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流程图》、《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流程图》、《土地数据统计流程图》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使工…  相似文献   

16.
我国自1986年拉开现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的序幕以来,全面建立了初始地籍管理制度,并及时转入日常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为规范土地市场管理,促进企业改制和土地使用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改革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几年来,土地登记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对土地登记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了《土地登记规则》、《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等,为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我…  相似文献   

17.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通过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下简称招拍挂及《规定》)(2007年9月21日进行修订)。其中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相似文献   

18.
正说起不动产,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房屋、土地,等等。其实不动产的范围远远大于人们通常认识的土地房屋,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在城市扩建和其他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中,因为土地被征用和房屋被拆迁等情况产生的矛盾比比皆是。有些矛盾是由于政策宣传  相似文献   

19.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买卖双方须在60日内到房屋和土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经程序,也是确认土地和房屋产权合法转移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土地登记过程中,正确确认合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是依法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2007,(10):59-59
近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出台,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39号令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11号令)什么关系,赋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哪些新规定,将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产生哪些影响,就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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