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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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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西湖区决定在2009年全面铺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此。西湖分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通知明确。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当事人在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同时申请土地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即批即办,在住宅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报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对已有的宅基地。要充分利用已有宅基地权属来源材料。  相似文献   

3.
正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能够明确农村土地权属,减少和避免产权纠纷,为今后农民宅基地依法流转、处置做好准备,以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征地拆迁,保证农民凭证得到补偿安置。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是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2013,(4):1
辽宁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并将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宅基地证是农民依法使用宅基地的法律凭证,是政府依法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的重要手段。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对于有效规划农村住宅建设用地,防止滥用耕地,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确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与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广西国土资源系统,采取措施,合力促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向前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  相似文献   

7.
2018年以来,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在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政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1234'工作法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盘活存量闲置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在所有权、资格权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用活使用权,用于民宿开发、旅游配套等,改变了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  相似文献   

8.
张军 《国土资源》2013,(6):56-57
为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该《通知》的精神要求,朝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开展了全市农村宅基地调查及建库工作,此项工作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居民点大比例尺调查,解决了一次调查和二次调查中不能对居民点用地细化分宗调查的难题。  相似文献   

9.
2009年5月,家住城市的安大向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请求将大富村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归其使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就该案的有关情况展开了调查。申请人安大是城市某企业退休  相似文献   

10.
本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以及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等事项.  相似文献   

11.
案例1995年4月,某村村民甲按程序向所在村组申请并获批准一处宅基地并建成住宅。201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土地使用权人为甲,土地所有权人为该村一、二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村民乙的门面房与甲的宅基地相邻,由于村里扩路,将乙原来的门面房拆除(拆除后剩余的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  相似文献   

12.
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取得并办理了土地登记(除农户法定的宅基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之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现《物权法》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仅有4条,在司法实践中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与抵押仍存有很多模糊认识,因而对实际工作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涉及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和抵押的问题,结合工作实践就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转让与抵押问题作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孙颖 《国土资源》2008,(3):32-3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历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现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中有关限制流转的规定,已经引发了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正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及复杂性。  相似文献   

15.
韩鹏 《国土资源》2006,(7):40-41
现行法和物权法草案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一户一宅"原则的确立与重申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物权法草案的历次审议稿都坚持了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16.
正5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安排部署会。会议对全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与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签订《青海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提出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7.
我是哈尔滨市一名普通居民,退休后欲在乡下购置一宅基地使用权,但对具体事宜不是很了解,可否对有关要求事宜解释一下。谢谢。  相似文献   

18.
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供给方式,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划拨土地使用权有2种基本形式: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9.
20世纪80年代初,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5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2008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  相似文献   

20.
今年,丽水市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统筹加以推进,目标是2015年底前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这也为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正是借着改革和政策的东风,丽水市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真正走上了快车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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