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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采矿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矿业权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矿业权管理,按照<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37号)的要求,在全面实行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的基础上,自2008年6月1日起,部确定江苏、浙江、山东和云南4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因遭受地震灾害,试点工作暂停,增加江苏省为试点省)开展了全国采矿权统一配号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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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直属单位,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以下简称<五条禁令>)(国土资发[2004]11号),结合国办印发的<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4年度建设任务书>(国办秘函[2004]27号)的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对外信息网站,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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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部统一整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建立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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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城分局中心管理所等15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被评为浙江省首批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并受到省国土资源厅表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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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推进政务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征地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征地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部决定加强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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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精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现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及信息系统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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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部门对外的窗口。如何让“窗口”更明亮?近年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从抓基层国土资源所基础建设入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和规范化管理,有力促进了全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廉政建设,使“窗口”更加明亮。一、落实责任,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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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继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国土资源系统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寿祥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07年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完全赞同。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河北省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的负责同志作了会议发言,各具特色。下面,就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我再讲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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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8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决定,授予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第一管理所等173个国土资源所为2012年浙江省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并予以通报表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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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通讯》2002,(11):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近几年来,由于各级政府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但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由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规定检查,一些建设单位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在继续开展区域考核的同时,拟实行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4号)有关要求,现就2002年度试行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