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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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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精神,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现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及信息系统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11,(8):38-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3月5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条例》的出台是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土地复垦事业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阶段。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设立“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全国统一标识,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标志牌,有利于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意识,接受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为此,部制定了《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识图案和颜色规格,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土地整理项目标志牌参考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通讯》2008,(18):33-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决定,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08,(24):10-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部统一整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建立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监管系统)。现就部署运行监测监管系统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自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要求、调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以来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全面、全程监督管理,促进各项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利用,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督察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部决定改进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01年度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其成立以来财务收支专项核查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财建[2003]279号)的要求,请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土地整理中心: 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高质量地完成国务院部署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现就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及对部分省(区、市)开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3年1月21日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09,(15):16-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10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耕地增加或减少的相关政策,保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是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的主要依据,搞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对于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开发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现就制定、完善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通讯》2006,(20):17-23
国土资厅发〔2006〕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形势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17号)中“把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等管理工作紧密联系”的要求,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展状况,部决定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范围包括2001年至2006年6月以前中央批准下达的全部项目。调查统计时间到2006年9月30日…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5,(10):34-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宏观指导与组织管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中建立项目指南发布制度的要求,部研究制定了《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充分认识《指南》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落实意见,进一步建立项目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落实《指南》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08,(5):24-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为了做好2008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09,(10):11-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切实做好近期土地管理有关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8号)和《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调研宣传阶段工作具体安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源通讯》2008,(2):1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工业地勘部门(公司):为了评估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的勘查效果和经济效益,部决定对2001~2006年中央计划(预算)安排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项目开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勘查成果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8,(18):24-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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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律检查组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廉政建设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纪[20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廉政建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1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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