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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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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中,努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2003年4月至2005年11月,全市完成征地679.95亩。共向被征地农户支付补偿费759568万元,实现土地补偿款零拖欠。该局于2003年4月成立了统一征地事务所。全市所有用地全部由局统一征地事务所统一征用,土地补偿款由统一征地事务所直接补偿到村及农户。同时,该局出台了“区片综合价”体系和《临海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现行征地制度存在"三大软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是土地征用前后用途不同价格悬殊,不利于签订征地协议.为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拟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等应在依法报批前告知.但当前土地用途不同,征用后出让地价差距很大.对于商业用地,被征地农民必然提出较高的补偿要求;对于公益事业用地,被征地农民则又难以接受政府提出的征地价格.  相似文献   

3.
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在遵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前提下,根据该县实际和被征地群众的意见,研究制定了“长短”补偿办法:“短补偿”就是对县城内的县、市、省、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省、市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征地补偿费。“长补偿”就是对县域内的工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等非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采取依法征地,分区定补,永久收益,年年结清,定期调整,收益增值,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补偿。根据被征地的位置、土地类型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该标…  相似文献   

4.
在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征地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制度创新,做好安置补偿等建设用地工作,找准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当前征地管理工作中需要抓紧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按照我厅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安排意见,我们组成了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处牵头,河南省征地储备中心、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濮阳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的调研小组,于2002年9月18…  相似文献   

5.
对征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土地,由政府统一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仅仅得到一点标准很低的经济补偿,难以保障基本生活。这是在征地工作中长久未能从根本上妥善解决的难题。改革开放以来,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出现多元化的格局,房地产市场开始培育形成,可是对征地的经济补偿仍是沿袭老办法。土地级差在征地的经济补偿上没有得到体现,农民反响十分强烈,要求改革现行的征地办法。笔者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纵览九州     
正遂宁:大力推进征地地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四川省遂宁市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又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推行征地公告制度。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是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确保统一年产值科学、合理,符合征地工作实际,该市对2010年制定的征地年产值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4个级别  相似文献   

7.
对欠发达地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保障农民的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这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践  相似文献   

8.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对土地所有者进行征地补偿。征地补偿费是根据土地利用类型、被征土地面积和单位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计算的。征地工作中,经常因土地面积问题引发土地补偿纠纷。信访工作中,经常有上访者质询土地面积的测算方法问题,上访者都要求按实际土地面积为标准计算征地补偿。笔者认为征地补偿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确实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9.
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征地补偿安置是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该问题必须进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由政府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向农民集体征购土地,实行统一的土地征购制度。  相似文献   

10.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地制度中关于征地有三个名词,即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购,我国台湾省一般用“土地征收”,西方一些国家一般用“土地征购”。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长时间一直用“土地征用”一词,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其实土地征用的叫法不够严谨,土地征收的表达更为合适。征地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府行为,是将农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被征地者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或消灭,而土地征用中的“用”字只涉及“使用”或“用途”,不能说明所有权的变化。土地征用似乎用于国家征用临时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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