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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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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人类活动导致的海洋污染与海洋生态损害日益加剧,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是解决海洋生态损害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以温州市旧城改造工程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为研究对象,利用水质、沉积物、生物等监测数据,基于倾倒活动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实际损害程度,构建生态服务价值损害评估体系和生态修复海洋损害评估框架,采用市场价值法、替代成本法、影子工程法、成果参照法等模型计算倾倒活动对海洋生态造成的损害,并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基于生态服务价值损害为1 332.61万元,一级损害类型中支持服务价值损害最大;(2)鱼卵和仔鱼、生物多样性及基因资源、气候调节和维持空气质量为倾倒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损害类型,损害价值分别为251万元、379.26万元、342.18万元,三者之和比重达73%;(3)基于生态修复海洋损害价值为1 522.37万元,其中海洋生态修复费用最高,为1 167.65万元;(4)将两种评估体系的海洋生态损害价值的平均值作为温州市旧城改造工程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补偿标准,为1 427.49万元,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为0.79万元/hm~2·a。  相似文献   

2.
象山港海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以建设海洋牧场为主要策略修复海湾资源与环境的背景下,基于象山港海湾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成本法、收益转移法等评估方法,构建了海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框架,对供给、调节、文化3类服务10项子服务进行货币化评估.结果表明:2010年象山港海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总量约为27.16×108元/a,单位面积海域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约为482.16×104元/(km2·a);供给服务总体比例较高,占62.83%,体现了维持渔业资源稳定持续供给的重要性;文化服务其次,占25.31%,调节服务比例偏低占11.86%,对控制非点源污染、改善生境条件提出了迫切需求.研究表明评估结果尚属偏低的保守值,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并探讨分析建设海洋牧场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对持续动态的价值评估与适应性管理提出展望.  相似文献   

3.
准确评估填海工程中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建立合理的补偿制度,因地制宜采取适合的海洋生态修复措施来缓解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是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文章以福建省莆田市某填海造地工程为例,采用价值量评估方法,估算填海工程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损失。经过评估,本次填海造成的海洋服务功能总的价值损失为1 451.23万元,其中供给功能、气候调节功能、文化服务功能、支持功能、污染物处理功能等各项功能价值损失分别占总价值损失的27.5%、32.8%、2.2%、12.3%、25.2%。研究提出建议采取"修复补偿为主"的制度,开展海洋生态修复。  相似文献   

4.
生态损害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建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文章从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相关概念界定出发,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在生态损害补偿标准核算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探讨了当前我国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确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晰了海洋生态损害的概念内涵及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与"生态损害赔偿"的联系与区别,对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货币化补偿标准和生态修复标准的优缺点及适用领域进行了比较研究,并提出未来应从两方面着手开展研究:一是海洋生态损害货币化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研究;二是生态修复补偿的适用范围、理论及应用研究。灵活选择生态损害补偿标准确定方法,实现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围填海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并导致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开展围填海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对于海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章基于烟台芝罘湾海域生态系统服务特点,采用功能价值法,构建并优化涵盖供给、调节、支持和文化4项服务功能的近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指标体系和价值评估模型,选择烟台芝罘湾作为研究区域,评估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损失并量化其价值。研究发现,近40年来芝罘湾围填海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损失为2 953.21万元/a(基于2017年统计数据),单位面积价值损失为3.72万元/(hm2·a)。其中,供给服务的价值损失贡献最大,占总价值损失的56.95%;其次是文化服务价值,占27.28%;支持功能和调节功能价值损失相对较小,分别占8.10%和7.67%。芝罘湾丰富的渔业资源和发达的旅游业是造成供给服务和文化服务价值损失占比较高的主要因素。评估结果可为芝罘湾围填海生态恢复补偿提供依据,有助于提高海湾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为海洋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支撑。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文章基于填海造地生态损害的研究基础,论证建立填海造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点,认为填海造地生态补偿主体为海域使用者,受偿主体为国家(国家海洋局及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其补偿标准可依据海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经济价值、经济损失或生态修复标准来确立。并进一步提出实施填海造地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路,即设立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委员会,下设生态补偿金管理小组、审批评估小组和监督小组,以保证填海造地的生态补偿政策的有效实施,实现开发利用海域资源与经济增长的平衡发展。  相似文献   

7.
海洋溢油会对所在海域的海洋环境、海洋生物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我国海洋溢油事故频发,对海洋环境和人民财产造成相应损害,但往往由于赔偿不充分导致费用支付困难,使得溢油损害得不到及时清除。根据溢油量、油膜覆盖范围、岸滩、水质、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潮间带及海洋生物等受损情况,可从六大方面评估溢油对海洋生态造成的价值损失,即海洋生态服务功能损害价值、海洋环境容量损失价值、油污清除费用、海洋生境修复费用、海洋生物修复费用及监测评估费用,从而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程序及方法,为我国海洋溢油生态索赔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8.
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指用海者履行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责任,对因开发利用海洋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进行的资金补偿。文章介绍了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过程,梳理了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新旧标准的演变过程,对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资金征收的经济效率。结果表明,按照旧标准,只考虑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失的补偿,每公顷用海所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为8.143 3万元;按照新标准,考虑对经济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损失的补偿,每公顷用海应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为12.043 9万元,比旧标准提高了48%。补偿标准提高,虽然增加了企业的用海成本,但还只是补偿了企业用海所造成生态损失的1/4左右,还有3/4的生态损失没有要求企业补偿,需要国家财政增加生态修复投入。山东用海生态损失补偿政策的实施,很好地发挥了环境经济政策的效果;企业主动缩减围填海等用海面积,采用环境友好的用海方式,既节约了企业用海成本,又减轻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耗。在全国推广山东的开发用海生态补偿制度和标准,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理性用海、集约高效用海,助力海洋产业绿色转型,体现生态文明入宪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为完善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水平,文章以海洋生态补偿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相关法律体系,并设计制度框架,具有创新性。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确立海洋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方向;海洋生态补偿的制度框架包括动态监测、建模分析、圆桌会议和跟踪落实4个部分,分别承担建立海洋生态系统服务数据库,评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确定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对象和标准以及评估海洋生态补偿效果4项任务;科学、全面和量化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是关键,根据"服务-投入-福祉"模型,核算参考状态和现实状态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海洋生态福祉和投入资本的变化量,通过利益相关者的协商和博弈,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我国应加快海洋生态补偿的立法,加强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估和研究,推进海域之间、海洋与流域之间以及海洋保护区的横向补偿。  相似文献   

10.
为系统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和实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文章以象山港流域为例,基于国土空间重塑理论和景观生态理论,在陆海统筹视角下构建“本底评估-风险诊断-格局构建-分区修复”的海岸带生态修复分区技术框架,并进行生态修复分区。研究结果表明:象山港流域的生态重要性整体较高,其中林地水体生态系统是核心,约有50%为生态极敏感区域和生态高度敏感区域;12个生态源地通过生态廊道相互连接,呈现“两横一纵”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结合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生态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分析以及海洋功能区划,象山港流域可划分为2个等级生态源点、3条生态带、1个恢复区、3个缓冲区、3个保育区和5个修复区,分别开展相关生态修复工程。  相似文献   

11.
象山港海洋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基于1988—2014年的监测数据,针对象山港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建立了象山港海洋生态环境评价的科学方法,结果表明:(1)根据象山港生物生态、水质、水动力、水团提出了三类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其中水质指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水体中主要超标物质、长时间序列的波动及变化趋势;(2)根据东海E2断面、象山港及口门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确定象山港的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环境污染变化推荐基准年分别为1993年和1992年;结合频数分析法,象山港海域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的推荐基准值分别是0.023mg/L和0.50mg/L;(3)评价分级根据生态环境现状及分区衔接确定为3个等级,其中水质指标选择2011年25%、75%所对应的营养盐浓度值为分级依据;(4)评价结果表明,2011年象山港从口门至港底生态环境分别为好、较好、一般,2014年为好、较好、一般、差;与2011年相比2014年象山港2、4、5、7、8、9区的综合环境有所下降。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杏林湾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厦门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文章分析自园博园建设以来,海岸带开发对杏林湾生态功能的影响;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通过构建杏林湾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对杏林湾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杏林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由2005年的6313.03万元提升至2018年的10415.93万元,区域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对生态系统服务有促进作用,但尚未完全发挥杏林湾应有的价值,原生生境保护有待加强。运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陆海统筹理念提出保护措施: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地对荒野地进行严格保护,并开展以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从而进一步提升生态价值;针对杏林湾水污染问题,通过湖海共治提升水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13.
填海造陆已经成为全球沿海地区缓解土地短缺、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随着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亚洲已经成为填海造陆的中心。从天津滨海新区到唐山曹妃甸新区,在渤海西北岸正在进行的填海工程其规模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为了剖析海岸带发展的环境因素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渤海西北岸填海造陆的生态损失采取了回顾性和预测性评价,从生态系统服务角度货币化计算了供给、调节、支持、文化四大类10个方面的生态损失。结果表明:2000-2010年填海造陆的生态损失为9.719亿美元,2010-2020年新增填海造陆的生态损失将达7.021亿美元,其中气体调节和水产品供应方面的损失最大。针对填海造陆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在综合评估基础上的合理规划;减少填海造陆面积;优化填海区土地结构;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填海;采用生态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在2004–2019年间,人类通过大规模围填海以及陆源排污等活动对钦州湾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深远影响。本文基于卫星遥感影像和海图资料,利用非结构网格有限体积海洋模型建立的高精度钦州湾水动力–水质模型,分析了十几年来人类活动的累积效应对钦州湾水质的影响。受围填海和陆源排污两者的影响,钦州湾内化学需氧量(COD)的浓度略有下降(0.976 mg/L下降到0.909 mg/L),但湾内无机氮(DIN)和无机磷(DIP)的浓度分别从0.146 mg/L和0.023 mg/L增加到0.230 mg/L和0.027 mg/L,无机氮的浓度增加较为显著;统计结果表明,湾内超四类水质海域面积和重度富营养化水域面积大幅度增加,水质环境状况不容乐观。此外根据钦州湾内排污的特点,利用分担率法计算了不同时期下钦州湾的环境容量,结果表明湾内排污量远超最大允许排污量,茅岭江、钦江两条河流的排污量亟需削减;由于围填海导致的海湾面积减小和水交换能力降低,钦州湾环境容量较2008年有明显下降。对茅尾海局部采用排海通量最优法的计算表明,茅岭江应当分担比钦江更多的排污量,才能有利于茅尾海内的水质改善。通过估算发现双重人为压力共...  相似文献   

15.
加大海岸整治修复力度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沙坝-潟湖海岸具有典型的生态系统和独特的社会价值,同时也因人类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破坏,是“蓝色海湾”等整治修复项目的重要对象。文章以辽宁省浮渡河口沙坝-潟湖为例,总结国内外河口沙坝-潟湖主要生态修复思路和方法,提出生态修复过程中沙坝-潟湖受损机制和生态修复评估体系构建两个关键技术问题。在此基础上,为深入推进我国海岸生态保护修复管理和海岸整治修复工程实践,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提升整治修复能力两方面主要工作。  相似文献   

16.
港湾海洋环境监测站位布设方法研究——以象山港为例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在水质污染物扩散模拟的基础上结合港湾生物、水质、水团、水动力等分区特征,确定港湾监测代表单元,结合质心点计算方法,建立港湾海洋环境监测站位优化布局方法,并在象山港进行示范。结果表明:(1)象山港作为典型半封闭港湾,水交换能力较差,水团分布相对均匀,根据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水质模拟结果及港湾生态分布特征,象山港分成9个区,各区内主要水质指标及生物生态特征基本一致。(2)采用质心点计算方法,在象山港9个区及区间(分界线)共设置16个代表性站位,各站位可作为象山港落潮时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温、盐、生物等指标的监测站位;(3)站位优化验证结果表明,优化前后2组数据之间无显著性差异,说明优化后的16个监测站位能较好地代表象山港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其所表征的监测信息量与现有监测站位的信息量等效。  相似文献   

17.
绩效评价是保障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效率的关键环节之一.尽管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总体框架,并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同时暴露出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使用不够精准、激励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客观判断生态补偿效果与政策目标的实际偏差,识别政策执行不到位、影响效力发挥的短...  相似文献   

18.
长期大规模围填海活动在振兴沿海地区经济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海岸带生态系统。文章梳理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与技术指南;以大连港太平湾港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例,分别分析了港口工业区和滨海生态旅游区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实践,并提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陆海统筹,生态融合;问题导向,科学修复;科技支撑,示范带动等新发展阶段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海湾开发利用强度评估可反映海湾利用程度,是海湾开发潜力及其可持续开发研究的基础,对发展湾区经济意义重大.以1990—2015年每隔5 a共6期TM/ETM/OLI影像为数据源,提取宁波市杭州湾、象山港和宁波市三门湾各时期的岸线及土地利用数据,基于此从海湾岸线开发和土地利用两方面综合分析海湾开发利用强度及其变化特征.结果表明:1990—2015年间,宁波3湾岸线人工化程度不断加深,岸线人工化指数最高的海湾由象山港(0. 16)转变为宁波市三门湾(0. 61),部分淤泥岸段(尤其是宁波市杭州湾岸段)滩涂围垦强度弱于泥沙淤积强度,削弱了岸线人工化程度.整个研究期间,宁波市三门湾和宁波市杭州湾的岸线开发利用结构始终为单一主体结构,象山港则呈现出由单一主体依次向二元、多元结构演变的趋势. 1990—2015年间,宁波3湾的岸线和土地利用强度均有所增加,其中象山港岸线开发利用强度指数最大,达0. 42;宁波市杭州湾区域土地利用变动最为强烈,土地利用程度指数最大,达292. 300.区位和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水平及政策因素是造成宁波3湾区域开发利用程度差异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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