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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土地利用从"三无"的划拨制度到"三有"的出让制度的转变,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出让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只是目前短期内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的一种重要的方式,迫切需要探索一种更有利于工业用地长期集约利用的土地供给方式。本文在论证工业用地年租制对促进工业用地长期集约利用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对二次开发形势下推进工业用地年租制供应模式进行了探讨,以期为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研究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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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土地登记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分别指出:“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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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决定其区位不可再生。一定空间内的土地区域面积的有限性,决定了这个城市不论有多大。政府手头可供调控的土地资源永远是一个常数。这是眼中的道理。正因为如此,土地租赁供地模式第一次写进了1999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内。之后,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2003年9月23日,浙江省政府又以规章形式颁布了《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这些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租赁供地行为,初步界定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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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按地上建筑情况可分三类:一是地上建筑领有合法产权证(房产证)的;二是地上建筑已经竣工并通过国土部门土地复合验收但地上建筑因故未领取房产证或地上建筑已灭失的土地使用权,这类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叫做正式证(以下简称正式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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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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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这座2003年8月6日才挂牌成立,广西最年轻的地级市,是一座后进开发的沿边、近海(南海)、邻首府(南宁)、连东盟的边境城市。虽然该市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起步较晚,却不甘落后,快马加鞭地做好工作。2009年3月初,正是南方桃花怒放时,笔者跟随崇左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深入各县(市、区)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预检。3月17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并获优秀成果等级,比原定计划提前了整整1个月,得到了广西国土资源厅领导的好评。目前,正进一步完善资料,拟申请国家级检查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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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路建设土地占用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等级公路,其用地形式上,总体按国家的相关征地政策办理征用地,在国家或市、县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按低标准对所占地农户实施补偿,相关税费实行优惠或减免。第二类是二级以下的公路用地(主要是县乡道路用地)普遍采用的办法,即在农民自愿的基肚上,无偿提供土地或作适当补偿,未按征地程序和手续报批。对大量农村公路建设占地中,以镇、村无偿提供或村级组织自行调节、适当补贴形式解决土地问题,应该说是农村公路建设受到群众拥护的具体表现。但作为投资额大的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建设征占用土地问题就值得重点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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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正式启动。这次调查,是自1996年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的第二次全面土地调查,这次调查对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调查,要查清城乡每一块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的信息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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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15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07年启动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我省将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现代数字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高新技术,对全省城乡范围内每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查清我省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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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具体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一种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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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29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山西省第一部规范土地整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山西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实施的新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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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系大连市下辖的县级市,该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修编工作始于1998年,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了规划在科学利用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以及土地利用、管理思路的调整,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此,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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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质》2014,(6):1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豫政〔2007〕35号)要求,河南省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于2009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国家下发的省级调查控制界线为调查区域,依据国家规程、标准,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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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未来十年,土地整治应沿着什么方向推进?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的定位是什么?与上一轮规划即2003年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有哪些不同?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目前土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