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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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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勘察设计》2001,(11):11-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精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新缰生产建设兵团,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  相似文献   

3.
《中国勘察设计》2003,(8):10-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湖北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1]78号)精神,增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精  相似文献   

5.
《中国勘察设计》2000,(12):5-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现对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加快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00]71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是贯彻  相似文献   

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8.
五改制方案的选择 四种改制方案的比较与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文)等文件精  相似文献   

9.
为加快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00]71号)。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  相似文献   

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现对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在国务院批准改革实施方案后,  相似文献   

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精神,加快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科技型企业的转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企分开、  相似文献   

13.
《中国勘察设计》2003,(7):24-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精神,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解决好我省勘察设计单位所有制形式单一,经营方式落后、队伍结构不合理、税费负担过重、内部机制不活、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现就我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加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101号)。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的事业性质改为科技型  相似文献   

1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现对市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本市机构  相似文献   

16.
国办发[1999]10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工程勘测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相似文献   

17.
由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中编办、中央企业工委、人事部、税务总局、工商局,共同起草的《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71号文转发。 国办发(2000)71号文是继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  相似文献   

18.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加快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科技型企业转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改企转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持强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勘察设计单位由现行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的精神,支持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现对勘察设计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企业)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勘察设计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收入的营业税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  相似文献   

2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化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现就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改制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这一目标,按照“改企转制、政企分开、调整结构、扶优扶强”的基本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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