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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已争论良久,而合同性质的不同认定导致实践中对出让过程中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法学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民事合同,另一种认为是行政合同。笔者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为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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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市一房地产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一宗150亩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约定应于2005年10月开工建设。之后,由于该公司资金问题,此宗地一直闲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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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提前续期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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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我国正式实施土地“招拍挂”船标、拍卖、挂牌)制度。此举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暗箱操作”等土地腐败问题,制度创新意义不容否认。但多年的实践表明,“招拍挂”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如过分抬高地价、恶意竞价收取好处费等实际问题,现行“招拍挂”制度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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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齐河县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通过齐河县政府文件(齐政发[2012]9号)发行,并在该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下发各部门及乡镇,这是该县规范土地出让工作,维护该县正常用地秩序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从而也填补了该县土地出让工作没有县级具体文件可依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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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一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给某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征地拆迁由开发商自行负责,国土资源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建设工程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后国土资源局为该开发商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后市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由于征地拆迁难度较大,该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在市政府统一部署的闲置用地清理活动中,该宗土地被认定为无偿收回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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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规定,本溪市政府决定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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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5年,张某与蔡某合资成立了一家工贸公司,公司注册的法人代表为张某。2006年,该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008年3月,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张某与蔡某将其所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祝某,并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食品公司,由祝某担任食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同年8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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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途径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另一种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直接收回,从而达到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利用。前一种途径实现土地使用权收回适用的法规是2011年1月公布的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和补偿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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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某商品房建设项目是某市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7年经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同意选址在清水山,同年,经省计委、省外经贸委批准立项。就此项目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9年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授权省建设厅批准将清水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9年4月某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清水山两公顷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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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同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出让合同》的变更,反映了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反映了土地管理改革的深化,反映了土地市场建设的规范与完善。因此,监督履行《出让合同》也要应时而变,从三个方面进行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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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分局临淄分局把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阳光出让”作为廉政风险点防控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批前会审、批后公示、出让中监控的原则,建立规范、透明的土地交易市场,确保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开、公正、公平”。”招拍挂”出让方案经局业务办公会、纪检监察小组集体会审,报区政府进行审批。批复后在拟用地现场、地方主流媒体及土地动态监测网进行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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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张某依法取得了一宗宅基地使用权,并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张某将该宗地转让给李某。李某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后,凭张某的出让合同和双方间的转让合同,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国土部门告诉李某,要先注销张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证,由国土部门与李某签订出让合同,然后凭新签订的出让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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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某系豫北某市人,1996年取得了一宗宅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1997年盖了两层楼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2003年张某急需资金,与李某(在南方打工)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以15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及宅基地转让给李某,李某也全额支付了费用。就在李某准备去办理变更登记时,因单位有事,李某暂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也没有与张某约定何时办理变更登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