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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湿票制度:红线保护下的基建占用湿地管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基建占用减少了湿地面积。为保护湿地红线,借鉴地票思想,建立湿票制度,解决基建占用湿地的合法性和占补平衡问题。规定先补后占、占补平衡,湿票总量不能超过最高限量。一是给基建占用湿地提供合法平台,纳入有序管理;二是湿票资金激励新建湿地,增加湿地供给;三是适度调高湿地生态补偿费,提高湿票价格,控制基建占用湿地总需求。湿票制度杜绝基建非法无序占用湿地,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实现占补平衡,稳定湿地生态。可在完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试点并推广湿票制度。  相似文献   

2.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的功能与效益并不完全相同。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必须考虑占补湿地的替代性与同质性。人工湿地与自然湿地的替代性是解决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的关键问题之一。建立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占补平衡的约束机制,占用自然湿地时,可以新建人工湿地,还可以恢复自然湿地。通过确保自然湿地生态量、生态功能与生态效益的均衡,减少湿地的生态损失。尽可能在同一水文单位或同流域内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资金投入要兼顾现有自然湿地的生态恢复与新建人工湿地。  相似文献   

3.
生态影响力占补平衡的湿地补偿比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生态影响力平衡分析方法,估算占用地生态平衡补偿比例,探讨生态盈余。研究结果表明,湿地占补指标包括面积、生态量、生态功能和效益及其影响力;要实现占用地生态消费平衡,占用地生态影响力必须平衡;在消费与影响力平衡条件下,确定补偿比例;距离越远,新建湿地对占用地生态影响力衰减幅度越大,影响力系数越小,占用地生态消费水平越低;补偿比例与影响力系数互为倒数;生态影响力平衡的异地占补没有距离限制。  相似文献   

4.
西安湿地生态消费水平与消费量占补平衡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西安地处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地区,西安居民是湿地生态的消费者,具有生态消费权。异地新建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低于占用湿地对当地的生态影响力,只有实现占用地生态平衡,才能保障占用地居民生态消费水平的平衡。占补湿地之间的距离与湿地指标量值对占用地生态水平和居民生态消费水平具有影响。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可以确保占用地与新建地居民的生态消费总量不下降,但降低了占用地的生态水平与占用地居民的生态消费水平。根据占用湿地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不同标准的占补平衡,即生态占补平衡、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及生态消费水平占补平衡。在实施生态消费总量占补平衡的湿地所在地,为保护居民的生态消费权益,可以对占用地居民生态消费水平下降部分实施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5.
湿地生态占补平衡分为简单模式、复杂模式与综合模式。简单模式即湿地面积占补平衡;复杂模式包括湿地生态量、功能与效益占补平衡;综合模式包括地域内、流域内、人工湿地与自然湿地的生态占补平衡。不同模式中的湿地生态量、功能与效益等各项湿地指标都必须实现占补平衡。山东省南四湖湿地占补平衡的案例表明,在各项湿地指标都实现占补平衡的条件下,必然会产生生态盈余。  相似文献   

6.
占用湿地所在地居民的生态福利应该得到尊重。居住地与湿地的距离、人口密度和人口布局等要素组合形成不同的湿地生态占补平衡模式,影响了居民的湿地生态福利水平,也影响了区域的生态结构平衡。与“占疏补密”相比,“占密补疏”模式对提升居民生态福利总量更为不利。与“占优补弱”相比,“占弱补优”模式对区域生态结构平衡更为不利。湿地占补平衡应是面积平衡和质量平衡基础上的生态影响力占补平衡。重建湿地的生态影响力是占用地居民生态福利得到保障的依据。重建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相当于占用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是占用地居民生态福利平衡的基础。如果重建或恢复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无法达到占用湿地对占用地的生态影响力,为了保障占用地居民的生态福利,要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相似文献   

7.
不同流域占用或新建湿地的系统性生态放大系数并不一定相同,同一流域不同地域的占用或新建湿地的系统性生态放大系数也不一定相同。要使新建湿地的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与占用湿地匹配,需要寻找与占用湿地生态量(功能或效益)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新建湿地的流域与地域,如果不能成功匹配,需再寻找与确定的新建湿地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占用湿地流域与地域;如果仍然不能成功匹配,最后寻找与可能的新建湿地生态量系统性放大系数匹配的占用湿地流域与地域。  相似文献   

8.
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中国东北地区湿地资源丰富,近年来,湿地退化甚至消失的现象普遍存在,湿地生态补偿作为湿地保护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势在必行。通过列举东北地区已经开展的湿地生态补偿措施,提出了现行湿地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从湿地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受偿客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方面,分析东北地区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所面临的问题,尝试建立湿地生态补偿理论框架,为促进中国东北地区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以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研究区,针对目前存在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一刀切"、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补偿标准等问题,以实现生态补偿的空间差异性为目标,建立了基于空间级别范围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基准价核算模型,重点从补偿核算标准和补偿级别范围两个关键技术出发,进行方法设计和应用研究。通过充分考虑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划分了生态补偿级别范围,建立了生态补偿基准价和指导价两套标准,限定了保护区土地占用补偿的准入门槛,提高了保护区管理的规范和公平性,为其它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提供借鉴和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0.
构建中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鲍达明  谢屹  温亚利 《湿地科学》2007,5(2):128-132
中国湿地面临着面积持续减少和质量不断下降的严峻形势,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冲突不断,同时湿地保护投入严重不足,因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具有必要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对造成湿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补偿金,另一方面对因湿地保护而利益受到损害、为湿地保护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补偿。为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首先要确定制度设计的原则,其次应从补偿主体、客体、补偿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1.
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公园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湿地生态补偿是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前沿和热点,两者对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福祉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在整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揭示了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的重要性,介绍了中国国家公园发展概况,系统阐述了国内外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工作在管理机构、法律政策、补偿机制等方面的研究进展。与生态系统服务权衡、人类福祉相联系,建立中国湿地保护交易制度,推动国家公园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园区内生态保护补偿职责,探索湿地长制度,成为未来国家公园湿地生态补偿的重点方向。  相似文献   

12.
湿地补偿率是湿地占用补偿制度实施的重要依据。回顾了国外湿地补偿率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为中国湿地补偿制度的建立和湿地补偿率的制定提供借鉴。湿地补偿率的确定,主要依据补偿措施、湿地类型、湿地功能和价值、地理位置、时间、湿地补偿的成功率或失败率等因素。湿地补偿率的确定方法主要包括King D M和Bohlen C B提出的湿地补偿率模型及King D M和Price E W提出的改进的湿地补偿率模型、选择实验法和失败率法。在中国,目前湿地补偿率的确定需要制度保障、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技术方法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中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湿地生态补偿研究,对于平衡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阐述了湿地生态补偿的必要性;其次,从湿地生态补偿主客体、补偿意愿、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和补偿资金来源5方面,对近年来国内外湿地生态补偿的主要研究进展进行了系统梳理;最后,提出了中国湿地生态补偿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湿地生态补偿和人类福祉关系研究。  相似文献   

14.
作为生态补偿制度的核心问题,补偿标准存在诸多争议。随着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化与定量化,以生态服务量作为生态补偿标准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以辽河口湿地生态服务为研究对象,提出基于生态价值的等级补偿制度。根据环境特征,将辽河口湿地生态服务分为物质供给(石油供给、植物供给、水产品供给)、调节服务(水文调节、气候调节、污染物降解)、支持服务(生物多样性保护、促淤造陆)、文化服务(科学教育、休闲旅游)4大类。基于以上生态服务类型,采用专家打分法,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W)。对某一特定的生态服务而言,根据其年生态服务价值量变化率的高低,分别赋予对应的分值(S),生态服务补偿指数(In)=W×S。根据总生态补偿指数的高低,依次给予6个等级,建立合理的等级生态补偿制度,为科学制定湿地保护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5.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目前洪泽湖的湿地保护主要由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但由于政府的财政支持缺口巨大,拓展洪泽湖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是保障洪泽湖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本研究聚焦洪泽湖生态补偿需求,提出协调多方保护主体以构建洪泽湖生态保护联盟,强化流域一体化治理,推动基于生态“洪泽湖”品牌的渔业产业升级,构建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反哺洪泽湖湿地的保护策略,推进洪泽湖湿地碳汇潜力与湿地银行建设,自下而上推动洪泽湖生态补偿多元化。洪泽湖生态补偿模式的多元化发展依赖于顶层制度的建设与本土化策略的双向互动,共同实现洪泽湖湿地的生态价值的商品化与市场化。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的内涵在国际上指的是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在国内一般被认为是以保护生态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运用财政、税费、市场等手段,调节生态保护者、受益者和破坏者经济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确保生态服务的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生态补偿的财税机制主要包括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场化模式三大类。通过总结我国生态补偿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由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等构成的生态补偿制度框架。在该制度框架下,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和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体来看,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没有根本确立,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对生态环境保护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今后生态补偿的发展趋势有:(1)生态补偿投入力度的增强;(2)政府责任的强化;(3)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发展;(4)制度体系建立。  相似文献   

17.
国家尺度下耕地功能占补平衡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耕地非农化必然要占用耕地的态势下,地方政府受GDP主义和土地财政的驱动,出现大量违规违法占地行为,造成省域内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政策的严重异化,致使耕地质量和数量持续下滑,严重危及国家粮食与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社会稳定。采用文献分析法和演绎推理法,基于国家尺度的层面,阐释了耕地功能占补平衡模式的内涵及价值,探讨了该模式的架构思路。应从认识和核算耕地功能入手,在确保社会耕地总功能不减少的前提下,坚持政府首责、社会补偿和比较优势原则,发挥不同区域耕地功能的比较优势,合理分配耕地保护的社会责任与成本,激发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消除省域内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模式的缺憾,实现有效保护耕地的目标。  相似文献   

18.
美国湿地补偿银行制度运转的关键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90年代,美国实施湿地补偿银行制度,借助市场力量进行受损湿地异地补偿,有效保护了湿地,完成了湿地"零净损失"管理目标。通过梳理美国湿地补偿银行制度的总体框架,分别从湿地补偿银行的建立、银行客户与信贷内容,湿地补偿率的确定和湿地补偿的监管4方面,分析湿地补偿银行制度运转关键点,重点介绍湿地信贷的交易、湿地补偿率等技术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建立湿地补偿银行交易制度的政策建议,为推进湿地生态损害补偿市场化运转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依据与参考。  相似文献   

19.
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研究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本研究以松花江流域湿地为例,通过分析松花江流域湿地的生态现状,结合生态补偿的案例,探讨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包括:退耕还湿补偿、开发重建补偿、封闭及立法补偿、湿地银行补偿、湿地替代费补偿、湿地被许可人自行补偿等。在补偿的过程中,注意解决补偿的主客体、补偿的融资和支付、退耕居民的安置和补偿的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并对湿地恢复后期的保护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为松花江流域湿地保护和恢复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20.
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通过系统梳理与总结国内外湿地生态补偿研究进展、我国湿地生态补偿政策与实施情况等内容,选取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水生态补偿—三江源、移民安置补偿—长江十年禁渔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得出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补偿对象不确定、补偿标准难测算、补偿资金单一、补偿监管滞后、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完善湿地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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