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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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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通讯》2007,(6):15-17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指导各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手段。为加强和规范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第15页)。《编制要点》强调,要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索,切实加强规划在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提供重要依据。《编制要点》要求,在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合理继承,创新发展。体现特色,突出重点。提高深度,注重实施。完善体系,做好衔接。统筹兼顾,协调关系。开门编制,科学决策。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基础,省级矿产规划要以全国规划为依据,自下而上做好预编,自上而下进行审批。要体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结合、“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统筹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勘查开发活动、维护矿产开发利用秩序的重要依据。为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制定颁发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办法》,严格规划管理,更好地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矿产资源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矿产资源管理职能全面到位,促进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一)建立四级三类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矿产资源规划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矿产…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士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38号)的有关要求,部组织制定了《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通讯》2010,(23):22-24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就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即:年检范围,组织管理,年检内容,年检时间和程序,材料报送,年检结果,其他要求。《通知》提出,年检工作于每年的10月至12月进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9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年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通知》同时附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和《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统计表》。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发[200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部制定了《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发〔200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为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相似文献   

9.
, 《国土资源通讯》2012,(20):29-3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我国矿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中国是世界上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储量丰富的少数国家之一。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撑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200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加大了对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的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国土资源通讯》2006,(15):6-8,10
中央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 为了增强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宏观调控水平,加大国家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为了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徐州市实际,按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利用GIS软件完成了徐州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本文就徐州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的流程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相似文献   

15.
本文概述了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现状,并分析了矿产资源规划、有偿使用、储量管理、监督管理、勘查开采审批、分类分级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现行的《矿产资源法》中设计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姜大明 2017年5月8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相似文献   

17.
<正>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审批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提高勘查工作质量,降低勘查投资风险,加强矿产资  相似文献   

18.
国土资厅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按照国务院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批复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9号)要求,各省(区、市)应尽快完成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16,(2):2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通讯》2013,(3):27-27,32
为强化高岭土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高岭土矿产资源,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高岭土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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