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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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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通讯》2016,(2):2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通讯》2007,(14):48-48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国土资源通讯》2017,(22):23-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佥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以下简称《通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就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国土资源通讯》2013,(7):17-18
财建[201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通讯》2005,(9):41-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治理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切实维护因人为地质灾害受损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损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为地质灾害,是指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第三条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谁引发谁治理,谁…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  相似文献   

10.
应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应缴纳的备用治理费或质保金。一、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重要性长期以来,由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我国矿山环境不断恶化,土地破坏、水生态平衡失调日益突出,“三废”污染严重,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采矿引起的塌陷180多处,塌陷坑1600多个,塌陷面积1150多平方公里。全国发生采矿塌陷灾害的城市近40个,…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05,(6):42-4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交易、土地储备及其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产、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管理、发展改革、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土地利…  相似文献   

1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12月28日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争议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争议的裁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能源主管部门: 矿山地质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2001年以来,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组织开展摸底调查,颁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推进专项治理,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建设国家矿山公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初步构建起开发补偿保护的经济机制.截至2015年,中央和地方及企业投入超过900亿元,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超过80万公顷,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但总体上看,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粗放开发方式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仍然严重,地面塌陷、土地损毁、植被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依然突出.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震灾害的防御与减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地壳表层的岩石、土壤、地下水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体。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5,(12):11-13
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通讯》2008,(14):47-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实现权责一致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整体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以及《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国土资源通讯》2005,(12):7-10
第一条 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地质环境监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5,(24):20-24,25-35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的规定,经审查,决定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甲级资质单位(详细名单附后),现予公告。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名单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名单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单位名单国土资源部2005年11月7日附件1:国土资源通讯…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孙文盛2005年5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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