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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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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例2019年7月,某市自然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张某未经行政部门批准,租赁B村2100平方米土地建厂房。经调查,该地类型为园地,建厂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张某的违法占地行为,该分局拟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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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19年3月,某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村民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承包地200平方米建超市,当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张某对此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也拒不执行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介绍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遂对李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二是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4.
案件原因 2006年初,豫东某镇居民张某,在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600平方米建住宅.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张某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房屋.张某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搬进新房居住.  相似文献   

5.
案件原因2006年初,豫东某镇居民张某,在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地600平方米建住宅。该市国土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简介张某系甲行政村村民,其姑父王某在乙村有自留地200平方米,因为县城规划开发道路拓宽,其姑父王某在乙村自留地紧临公路。张某认为其姑父王某自留地有商业价值,便同其姑父王某商量使用土地建饭店,王某由于不愿意再投资建房,要求由张某垫资建房屋三间,建房费用抵租赁费5年,张某同意此意见。2019年2月,张某建房屋时被群众举报,某县自然资源局经调查后认为:自留地虽然是王某的,但房子却是张某负责建的,用于张某以后经营饭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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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17年5月,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000平方米土地建光伏发电站,经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法人员6月份立案查处,并对违法当事人以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下达了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该处罚是否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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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05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新闸街道办事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前进村集体土地169亩(含耕地144亩)建厂房。2007年4月,本案的处理仅对新闸街道办事处非法占地行为处以112万元的罚款。上述土地已依法补办了审批手续。常州市纪委给予非法用地负有主要责任的新闸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王仁华党内警告处分。  相似文献   

9.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08年4月份立案查处了武陟县某高中与张某等三人非法占地案。经查实:武陟县某高中与张某等三人签订了《武陟县某高中公寓楼建筑协议》,协议载明:张某等三人共同投资为该高中承建学生公寓楼,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归张某等三人所有。但是,在未办理用地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某村集体土地建学生公寓楼。  相似文献   

10.
正案例2019年7月,王某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租赁某村机动地533平方米建设幼儿园,违反了原《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53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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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了前段曝光的五起典型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的处理结果:拆除窑体4座,1人被逮捕,2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开除党籍。这五起典型案分别是:唐河县冠宇生态园非法占用138亩耕地建别墅案,卧龙区英庄镇王塘庄村非法占用耕地68亩建窑案,宛城区新店乡下王庄村张小洼组张某非法占用耕地12.8亩建窑案,方城县杨集乡代庄村村支书刘某非法占用地25.6亩建窑案,桐柏县平氏镇大堰张村委非法占用耕地23亩建窑案。2006年6月份以来,南阳市针对违法违规用地禁而难止的实际,把严管当机遇,以曝光促查处,以严惩求规范,采取舆论造势、高层启动、部…  相似文献   

12.
正案例某行政村村民张某未经县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在乡村公路东侧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该违法建筑南北长21米,东西宽12米。该案被国土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后,执法人员就张某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处理产生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为该条为一般性处罚条款,特别是该条中"土地"涵盖范围广,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基本上都可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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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相似文献   

14.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临河店国土所,组织全体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土地管理法》,收到良好效果。该所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与农民、农村管理息息相关的耕地保护、三项整治、农村宅基地管理及申报条件、程序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到田间地头发放,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非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的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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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18年3月,村民张某未经批准在其承包地内取土320平方米用于建住宅,原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依法作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限张某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恢复耕种条件。张某拒不履行,并于同年10月,又在其承包地上建饭店,总计占地1025平方米。为此,国土局自行撤销了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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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1993年,甲市城镇居民张某与乙市安吉乡丙村签订租用土地合同,由张某给付丙村土地租金,租期为70年。后张某在该土地上建起了4层楼房,建筑面积共1300多平方米。1997年乙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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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0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划拨给某单位建办公综合楼,而该单位却在2003年将该宗地非法转让给某房地产公司搞房地产开发.直至2007年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市国土资源局才发现该宗地已非法转让.  相似文献   

18.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  相似文献   

19.
信息在线     
《河南国土资源》2004,(11):42-43
南阳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成效显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正式挂牌,鹤壁市清理闲置和未充分利用土地千余亩,焦作市山阳土地分局严厉制止非法抢占宅基地,内黄县六村乡杨桑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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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修武县北山办组织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和山区乡镇政府执法力量,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受利益熏心,顶风作案的私采乱挖和非法收购(储存)加工的张某、王某、薛某以及谢某、孙某予以立案调查,查扣非法盗采装载机3辆,查封洗沙场一处,并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取证,将挖机作为证据保存扣押,强有力地震慑了不法份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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