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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高度重视,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实施土地交易登记提速行动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挑战效能极限,掀起了国土窗口惠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热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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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质》2012,(3):4-5
2月23日-24日,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场会在台州路桥召开,总结交流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经验,对2012年重要任务作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冯波声副秘书长、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建勤局长、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董菊卉副专员和楼小东厅长、张国斌副厅长莅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厅执法监察局夏晓鸿局长主持。全省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法规、法制)监察处(局)长、监察支队长、信访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和省厅机关相关处室、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负责人共2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组参观了台州市路桥区违法用地快速反映指挥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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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工作人员会同上级水利水电专家对椒江区章安街道李宅村农村综合整治项目区现场踏勘指导。椒江区章安街道李宅村农村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22.13万元,项目完工将复垦耕地131.12亩。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改变农村面貌,繁荣农业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指导,并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图为2013年8月30日该局会同上级水利水电专家对椒江区章安街道李宅村农村综合整治项目区现场踏勘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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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所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内树正气、外塑形象”主题活动,健全全市各国土中心所规范化建设。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六楼信息中心分两期对全市各国土资源中心所142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全市统一格式制定的台州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统计台账;台州市土地征收法定程序执行情况登记台账;台州市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及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台账;台州市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台账;台州市采矿管理台账;台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台州市实际建设用地核查情况登记卡;台州市国土资源信访登记卡;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台账;台州市矿产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等十大国土资源综合台账逐个进行讲解信息系统培训。同时,分处室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授课。图为2012年3月9日培训班授课现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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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许多路子和方式,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村办企业模式不但风险较大,而且在台州市椒江区经过实践证明已经不适合我区目前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目前,椒江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主要还是依靠村留地的开发利用,或直接出租,或建立市场、或建造临时用房、标准厂房进行出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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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中国城镇化仍处于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和有港口、车站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吸引的城市边缘区域,由于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而表现出强烈的用地需求,然而严格的用地管控和"三区三线"划定,致使好的投资项目由于用地指标限制而无法落地。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的野蛮增长,造成区域空间布局无序、资源利用低效、耕地碎片化、生态质量退化等特征,使得该类区域无地可用,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既浪费了空间资源,又加剧了经济发展与空间管控的矛盾。对其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是该类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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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国土分局不断的完善该局的信访接待制度,努力做好来人、来电、来信等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回复工作,明确今年土地信访的登记率、受理告知率、书面反馈率、到期结案率均要达到100%。一是严程序,限时办。该局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群众土地来信的请求事项,制订国土资源信访事项操作流程图。二是重调处,求质量。该局对群众来信反映的事项,注重在证据材料完整上狠下功夫,侧重在实地勘察多方座谈上调处,实行层层把关、集体会审,对照政策法规,形成调查反馈材料后由局长审核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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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公示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确保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指导意见》明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内涵,确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力求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条件、运行的范围、裁决的幅度、事实要件的确定标准尽可能地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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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路桥区出台了《进一步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的意见》(路政办发[2012]26号)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多措并举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消化处置。该区规定,各有关单位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考核,以其区域现状批而未供总面积的40%作为考核基数;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开工率考核按截止2012年年底时辖区供而未用闲置土地面积的60%为基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