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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日前,该市举行了首次征地听证会。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国家征收农村土地的数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加,这些的纠纷焦点往往凸现一个如何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围绕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果和提升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水平,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保障的总体要求,注重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抓好用地管理,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一、坚持平衡占补,强化耕地资源长效管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用地保障的关系,着力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相似文献   
4.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一项重要财产,它关系着农民一辈子的切身利益,农民将其视为"命根子".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村宅基地尚无法进行合法流转.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农村村民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是取得生存居住的权利,而城镇居民不享受此权利.  相似文献   
5.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相似文献   
6.
2005年10月,广东省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合作权流转管理办法》,一时间经济法律界的专家学者纷纷撰文。有的指出:(1)珠三角地区二十年来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市场活跃;土地发挥了最大的经济效益,当地农民因之走上富裕道路:(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国有土地的管理办法出让、出租,实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所有权权能的全面行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3)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者签定有偿使用合同并获取土地收益,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与政府的矛盾;(4)国家对某一项工作做出改革决策之前一般先进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以后全面推开,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不久将在全国实施……  相似文献   
7.
"小产权房"是近期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的,没有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房屋。之所以叫"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  相似文献   
8.
自2006年起,杭州市余杭区开始实施村级留用地政策。,截至目前,该区共核拨留用地额度1467亩,涉及74个村77个项目,其中已办理农转用1250亩,涉及64个项目;已供地项目43个,面积642亩。近年来。通过村级留用地途径返还各村(社区)土地出让收益超过52亿,极大地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相似文献   
9.
目前,福建村庄整理主要有村庄自主整理改造和政府主导开发两种形式。村庄自主整理改造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自主组织,进行村庄规划、拆迁、建设和安置。这种形式主要用于集体经济已发展壮大、经济实力较强、村集体领导班子较强的村庄。政府主导开发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坚持“谁受益、谁投资”和“谁投资、谁受益”并重的原则,由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对经费进行初步测算,确定村民安置用地和村庄整理改造用地。  相似文献   
10.
确定农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实行以证管地,依法保证农民集体的土地权益,必须首先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行政村农民集体、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但上述三类农民集体在什么范围内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与行政村农民集体在土地产权上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等,《土地管理法》并未作出明确回答。长期以来争论较多,意见一直很难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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