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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文化村(镇)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地质文化村(镇)评审授牌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质文化村(镇)星级评定标准(试行)》以及《天然富硒土地划定与标识(DD2019-10)》和《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国地质学会组织了第三批地质文化村(镇)评定和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工作,决定授予浙江省安吉县余村五星级地质文化村(镇),授予北京市房山区官地村等17个村(镇)三星级地质文化村(镇),授予北京市延庆区水泉子村等28个村(镇)挂牌筹建地质文化村(镇),认定天津市蓟州区下营镇天然富硒地块等37个地块为天然富硒土地(名单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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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然富硒土地划定与标识(DD2019-10)》、《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和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国地质学会组织了第二批天然富硒土地认定工作,经公示,决定认定天津市蓟州区东二营镇天然富硒地块等30个地块为天然富硒土地(名单详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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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单位地质工作诚信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近日发布,旨在更好地服务地勘行业发展,加强地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会员单位的地质工作诚信评定。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对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单位的地质工作诚信评定。诚信评定工作遵循“自愿参加、统一评定、公正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经评定,符合《办法》诚信评定相应标准的,授予“地质工作诚信单位”,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与地质行业及相关部门共享互通,发挥协同效应,推进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专项资金补贴、评优评奖、成果转化等工作中的应用。诚信评定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