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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6日。《佛山日报》刊登了招泽江“地名岂能随意用字”一文,读后颇有感触。招文以佛山“上朗村招永思堂族谱”、“下朗村明礼堂《朗月边招氏家谱》”等为例,力证朗边、上朗、下朗为地名的标准用字,断言目前佛山通行的“上塱、下塱”属于不规范用字。主张将上塱、下塱及相关地名塱沙路、塱宝西路、塱宝中路等加以规范,将“塱”更正为“朗”。笔者十分赞同招先生关于规范地名用字的建议,然而,对于更“塱”作“朗”的意见却持异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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