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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的2008―2022年跨国拐入安徽省的拐卖妇女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空间分析等方法,分析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群体特征、时空分异和形成机制。结果表明:1)群体特征差异显著,其中作案人以31~50岁的青壮年男性为主,文化水平较低,且以汉族、苗族居多;被害人主要来自越南,且以介绍工作赚钱为由被拐骗为主,案发后多被遣返原籍或自愿留下;收买人主要为适婚年龄的单身男性及其父母,文化水平多为初中及以下。2)时间演变上,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整体呈“峰”型变化趋势,经历波动低发—起伏增长—急速回落3个阶段,发生态势主要受人口政策、打拐力度、网站平台发展等因素的影响。3)空间分布上,拐出地主要为越、缅、柬、老4国和云南、广东、安徽等省份;中转省呈弧状分布,中转市“邻界”特征显著;拐入地集中在皖北和皖中,其中拐入市呈“南北平行双弧”向东辐射扩散,拐入县则呈皖北散状点型与皖南“抱团式”的差异空间格局,地理邻近选择倾向明显,且拐入县呈“单片―扩散―汇聚”的热点变化趋势;拐卖路径上,形成“越南―云南省文山州―马鞍山市含山县”和“柬埔寨―江西省景德镇市―合肥市庐江县”等主要路径,呈现“邻国拐出―边境/内陆中转―多地拐入”的“源―流―汇”路径通道。4)拐出地和拐入地之间的推拉效应为该类型犯罪的发生提供动力,促进作案人、被害人、收买人三方与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三地之间产生交互和耦合作用,促使犯罪路径的形成。  相似文献   
2.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线上访谈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聚焦拐卖犯罪人,解析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多维特征与形成机制。研究发现:1)拐卖犯罪人男性多于女性,犯案年龄以30~45岁为最;犯罪人的受教育水平较低,小学和初中学历占比过半;拐卖妇女、儿童的作案人占总犯罪人的79.8%;67.5%的犯罪人受到监禁矫正,获刑10年以上的仅占7.2%。2)河北省拐卖犯罪发生时间的年际变化呈“倒勺状”,分为增长期、波动期和减少期3个时期;案件审理时间则表现为“单峰型”,峰值出现在2014年。3)拐卖犯罪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两热一冷”的空间格局,集中分布在冀南地区和滇桂交界;受害人分布更加集中,被拐儿童集中在冀南地区,被拐妇女则集中在冀北地区;河北省已形成邯郸市与“衡水—邢台—石家庄”内流、“冀南—鲁西”拐出、“川滇桂黔—冀南”国内拐入与“朝鲜—冀北”跨国拐入等主要犯罪路径。4)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发生受地理区位、经济发展、传统观念、教育水平、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由于河北省内部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南北不同地区拐卖犯罪的形成也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地理区位下差异化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推拉相互作用下,形成河北省模式化的拐卖犯罪路径与独特拐卖犯罪地域网络。  相似文献   
3.
以“Web of ScienceTM核心合集”和CNKI期刊文献为数据源,运用CiteSpace软件进行文献计量分析,梳理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外儿童贩运的研究热点与趋势。结果发现:1)中外儿童贩运研究的发文量整体呈波动增长态势,美国的发文量位居世界首位,国外研究集中在社会学、心理学、儿科医学、家庭研究与犯罪学等5大领域。国内研究进程相对缓慢,早期研究集中在法学、犯罪学与社会学3大领域,近年来地理学领域快速兴起。2)由于区域环境与国情存在差异,国外儿童贩运包含在人口贩运研究中,更关注以剥削为目的跨国贩运,包括直接剥削与间接剥削2种方式,涉及商业性贩运、童工贩运、人体器官贩运和童婚贩运等多种贩运类型,商业性贩运与性剥削是儿童贩运的主要研究热点;国内拐卖儿童犯罪通常与拐卖妇女合并讨论,聚焦于以收养为目的的省域拐卖,诱骗养子型和家庭操控型是最常见的2种类型,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律政策与社会原因是热点关注话题。3)随着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国外儿童贩运的研究主题从贩运类型向儿童被解救后的自杀风险与福祉评估、康复回归与重返社会、儿童保护与贩运防控对策持续拓展;国内拐卖儿童犯罪的研究主题从法律政策与社会原因向时空格局、影响因素、安置回归与社会融入延伸。未来如何将儿童贩运的相关主体(犯罪人、受害人或监护人与其他社会人)与时空环境(社会环境、建成环境及周围人流环境)进行综合贯穿,从犯罪地理学视角探究儿童贩运的地理环境因素与时空活动轨迹的演变,深入解析“时-空-人”三维视角下儿童贩运的发生机制至关重要,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追踪和打击儿童贩运,为中外儿童贩运防治与管理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4.
拐卖现象由来已久,不仅扰乱社会秩序,也给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目前相关研究大多关注受害者,对犯罪者尤其死刑犯的研究开展不足。为此,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与社会网络分析等方法,聚焦拐卖人口死刑犯,解析中国拐卖人口重罪案件的多维特征与形成机制。研究发现:① 死刑犯以男性为主,犯案年龄以25~45岁为最;死刑犯的文化水平低,小学文化占比过半;刑满释放的罪犯实际服刑的平均年限为17年。② 典型拐卖人口重罪案件的犯罪网络呈现出“核心-边缘”结构,核心节点为犯罪者,受害者和收买方处于边缘位置。③ 死刑犯被执行时间随年份呈“M”形波动,分为“增长期”“波动期”和“减少期”3个时期;存在2001年和2010年两个峰值年份。④ 死刑犯的籍贯地在全国呈现出“两片一点”的空间格局,集中分布在西南地区、华北地区和东南地区的福建省。具体来看,西南地区的死刑犯主要集中在云南省(昭通市和文山州)。此外,死刑犯的空间路径呈现“西南-华北”“西南-华南”与“西南-新疆”的流窜作案特征。最后,从多维度整合分析的视角发现拐卖人口重罪案件的形成主要受“差异梯度力”的影响,不同地区的自然社会条件为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基本要素。  相似文献   
5.
徐锋  李钢  洪丹丹  徐嘉辉  周俊俊  夏海 《热带地理》2022,42(9):1488-1499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拐卖儿童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等方法探究中国亲生亲卖犯罪的时空特征与决策机制。结果表明:1)被卖儿童呈现“低龄化”特征,多以1岁以内婴儿为主,男童远多于女童;出卖人多为中青年男性或青年女性,以无业、农民和工人群体为主,主要通过熟人社会网络/特殊职业群体/拐卖犯罪人介绍、借助网络媒介主动联系、或经买家/中间人诱导劝说将子女出卖给具有强烈需求的买方。出卖原因包括经济困难、未婚生育、子女众多、中介拉拢、偿还债务等。2)时间演变上,犯罪年变化可划分为稳序低发,快速增长、持续高发,平稳下降3个阶段;月变化上出生和出卖时间呈现同步变化趋势。3)空间分布上,呈现以“四川―山东―福建”为核心的“三源”拐出,以“山东―福建”为核心的“南北两汇”拐入的空间格局;迁移路径上,总体呈现“西南源区省际拐出,南北汇区省内流动”的特征,省际迁移多在利益驱动下由拐卖犯罪集团主导,省内流动多因满足买卖需求由临时一次性结伙犯罪形成。4)亲生亲卖犯罪主要受背景因素、先前经验和情景诱导的综合影响,由潜在犯罪人在决策评估“收益-成本-风险”后作出有限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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