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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在厦门海域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居民海岛开发适宜程度取决于对其生态重要性与开发可行性的综合评价.本研究从表征生态重要性的物种、生境和自然历史文化遗迹,以及反映开发可行性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构建无居民海岛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在评价指标量化与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建立生态重要性-开发可行性互斥矩阵确定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适宜程度.对厦门海域的实际应用研究结果表明,其18个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适宜性总体偏低,中度适宜开发的海岛共有7个,低适宜开发的海岛有8个,不适宜开发的海岛有3个,评价结果与国家海洋局2011年发布的可供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厦门海域部分基本吻合.作者建议对厦门海域中度适宜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可据其资源特征进行适度开发;对低适宜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应优先保护海岛生态,维护海岛自然属性;对不适宜开发的无居民海岛应重点加强海岛生态保护,必要时进行生境的重建和修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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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湾区域入海非点源污染COD排放量估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汇水流向,借助GIS进行罗源湾汇水区的划分;在ENVI软件下利用遥感分析技术提取土地利用类型;结合研究区域内主要溪流的水质监测结果和土地利用现状,利用反推法计算出农田污染单位面积COD负荷.在此基础上,采用排污系数法和单位面积污染负荷法分别计算出各汇水区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田和村镇建设用地降雨径流的COD排放量.结果表明罗源湾入海非点源污染COD总排量为11 446.44t/a,其中农村生活污水的COD排放量最大,约占38.9%,其次是畜禽养殖、农田和村镇建设用地降雨径流污染.最后提出非点源污染控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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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海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中氮磷污染源强统计指标与海水水质标准因子不同的问题,本研究以罗源湾为例,采用现场调查取样和实验室分析结合的方法,通过分析罗源湾表层海水中的CDIN/CTN和CPO4-P/CTP的比值,将海水中DIN与PO4-P浓度的标准值转换成TN与TP的浓度.研究结果表明2009年罗源湾表层海水中的CDIN/CTN和CPO4-P/CTP的比值范围分别为0.12~0.97和0.16~0.91;其中夏季最低,CDIN/CTN和CPO4-P/CTP的比值平均为0.23和0.41,CDIN/CTN比值平面分布上呈湾顶和湾中部低、湾口高的分布趋势,CPO4-P/CTP比值平面分布上呈湾顶至湾口逐步递增的变化趋势;冬季最高,CDIN/CTN和CPO4-P/CTP的比值平均为0.67和0.68,CDIN/CTN比值平面分布上呈湾顶和湾口低、湾中部高的分布趋势,CPO4-P/CTP比值平面分布则相反;年均DIN和TN的浓度换算系数为0.48,PO4-P和TP的浓度换算系数为0.55;与其他海域相比,河口型海湾比值总体较高,沿岸海湾高于近海海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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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杏林湾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厦门自然保护地选划和滨海湿地保护管理,文章分析自园博园建设以来,海岸带开发对杏林湾生态功能的影响;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通过构建杏林湾生态修复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对杏林湾生态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杏林湾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由2005年的6313.03万元提升至2018年的10415.93万元,区域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对生态系统服务有促进作用,但尚未完全发挥杏林湾应有的价值,原生生境保护有待加强。运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和陆海统筹理念提出保护措施:通过划定自然保护地对荒野地进行严格保护,并开展以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修复,从而进一步提升生态价值;针对杏林湾水污染问题,通过湖海共治提升水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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