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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国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占用耕地进行及时补充,有力保障规划期内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兼顾发展与粮食安全之间的关系。通过调查东营市"十二五"期间部分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可以看出,在政府统管模式下的未利用地开发容易引发评审、设计、实施、管护等多方面问题。由于缺乏申请主体与管理主体之间的合理区分,造成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相应环节难以客观公正地运行和落实。而且因缺乏合理的政府农业补贴机制及明确的产权构架,造成实际从业人员对未利用地开发的热情不高,缺乏发挥未利用地开发效益的长效机制。结合项目管理改革环节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采用基金化管理和开放式市场运行的未利用地开发模式则有助于实现部门职能整合,将项目建设与后期管护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可持续管理与利用。基金模式的实现必须统筹考虑政府角色定位、职能转变、产权制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改革创新审慎、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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