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二批次评选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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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第二批次评选的通知[J].国土资源通讯,2016(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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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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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着力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新一周期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以下简称“模范县(市)”)第二批次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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