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防护措施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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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聚波.噪声防护措施的探讨[J].探矿工程,1987(1):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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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聚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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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地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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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概述噪声是一种社会公害。在较强噪声环境中长期工作,就会引起噪声性耳聋。一般情况下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对人体危害更大。人耳对1000~6000Hz,尤其2000~4000Hz的噪声最敏感。从保护听力避免永久性耳聋出发,噪声强度越高,暴露时间应该越短。按7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安全标准,人体所能忍受的最高噪声量级为80dB(A)。休息时,白天为60dB(A),夜晚50dB(A)。噪声是无形的凶手。量级168dB(A)的噪声在15min内可以切断0.6mm厚的不锈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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