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应如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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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均超.《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应如何界定[J].河南国土资源,201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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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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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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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国土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就《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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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当事人 送达日期 法院强制执行 通知书 催告书 行政救济 行政机关 管辖权 履行义务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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