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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
摘    要:各市(地)、县(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森工系统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驻友谊国土资源局: 按照《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下简称土地转征)前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土地征收  农用地  前期  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厅  森工系统  黑龙江省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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