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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指标可有偿流转
引用本文:王丽华.山西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指标可有偿流转[J].国土资源,2014(6):61-61.
作者姓名:王丽华
摘    要:日前,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及其流转问题,《条例》明确,使用省耕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整治土地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由省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关 键 词:土地整治  山西省  流转  人民代表大会  指标管理  《条例》  专项资金  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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