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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建设用地审批“30+10+10”时限
摘    要: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就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的有关事项,向下属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通知。按照用地审批程序提出了从县级部门的组卷30个工作日、市级部门的初审10个工作日,到省厅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的用地审批时限刚性要求。

关 键 词:国土资源厅  建设用地  审批程序  辽宁省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经济社会  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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