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富裕县保护耕地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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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怀旭东,张雪梅.浅析富裕县保护耕地具体措施[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9(9):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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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怀旭东 张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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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富裕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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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抓领导,建立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
县政府对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把土地的产出率、利用率和耕地的保护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末考核一次。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保护耕地指标的乡镇,不能评为先进乡镇,行政一把手不能评为先进个人,而且对造成耕地严重浪费和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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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护耕地 行政首长负责制 富裕县 目标管理责任制 基本农田保护 乡镇政府 耕地保护 目标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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