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量化考核乡镇政府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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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毅.嵊州市:量化考核乡镇政府节约集约用地工作[J].浙江国土资源,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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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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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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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嵊州市近日出台《2008年度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内容具体分为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具体项目供地考核。要求办好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并完成净地交付。二是已供未用土地净地交付考核。指2007年底前已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而实际未交付的土地,要求完成净地交付;融资地块要做好政策处理,达到净地标准。三是征地考核。要求政策处理到位,征地补偿费足额支付,不发生群体信访。四是建设用地复垦考核。复垦的质量、面积以通过上级验收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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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量化考核 建设用地 嵊州市 乡镇政府 集约 征地补偿费 交付 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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